根据税务审查的程序,税务审查(Tax Audit)一开始,被挑选中税务审查的纳税人,将会收到税收局通过官方电子邮件、传真或者邮寄方式发出的《文件与资料请求信》(Letter Requesting for Documents and Information)。
一般上,税收局将给于纳税人14天的期限回复要求,14天的期限是从《文件与资料请求信》的日期算起。如果纳税人无法在指定的时间内回复,税收局将采用适当的方式继续进行审查。
有些纳税人投诉他们在无预警下,收到税收局所发出的征税通告(Notice of assessment)。
原因是针对某些普通审查(General Audit)个案,税收局不会发出《文件与资料请求信》,而是直接做出税务调整(Tax Adjustment),并发出征税通告。这或许是因为税收局认为他们已掌握了足够的资料,可以直接做出税务调整。例如,税收局可向那些没呈报佣金的保险代理或直销传销商直接发出征税通告,因为税收局一般上可以向保险公司或直销公司获取他们代理的佣金清单。
针对全面审查(Comprehensive Audit),税收局会在税务审查到访(Field Audit)的至少14天前发出《合规到访通知书》(Notification Letter for Compliance Visit)。信里面会列出以下的重点:i.到访的日期ii.审查时所需准备的记录iii.审查的年份iv.审查官员的名字v.审查所需要的时间
如果基于不能避免的情况或合理的理由下,纳税人可以向税收局提出展延税务审查到访的日期。
纳税人需注意的是,偶然还是有不法之徒假冒是税收局官员,打电话给纳税人称可以协助让纳税人不需要被税务审查或是可以协助解决税务审查的事宜。所以,如有疑问,纳税人可联络税收局的分行总监或审查经理,以确认是否真的将有税务审查官员到访。
在提前通知纳税人的情况下,税收局可以到访纳税人的任何场所或是与纳税人相关的任何场所,税法第80条款则赋予税收局总监进入任何建筑物与要求文件等的权力。在这条款下,税收局官员可以自由与全面的进入所有地段、建筑物、场所及接触所有账簿、文件、物品、材料等等。税收局有权搜查有关地段、建筑物、场所,也可以检查、抄录、摘录、任何账簿文件、物品、材料等等。
在税务审查过程中,税收局也可以将审查范围延伸到与纳税人相关的公司或企业或者是由纳税人所控制的公司或企业,这就是全面审查的威力。
税务审查必须在90天内了结,税务审查了结期限的90天是从审查到访日期开始算起。如果无需到访审查,税收局将发出《确定审查了结期开始信》(Letter for Determination of Commencement Date of Settlement Period),以通知纳税人审查了结期的开始日期。如果了结时间需要超过90天,税收局将通知纳税人有关审查的进展。
在税法下,税收局总监有权力要求任何人提供一切税收局所需要的资料。当然,这资料可以是关于他自己个人或其他人。任何人拒绝服从税收局的要求,如果被判罪,可以被罚款不少于200令吉和不超过2万令吉,或监禁6个月,或两者兼施。因此,纳税人无权拒绝税务审查。
https://www.sinchew.com.my/20220926/蔡兆源-你为何收到征税炸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