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兼财长拿督斯里安华在2024年财政预算案中宣布为了扩大税基与增加税收,财长推出好多强有力的税务措施,包括资本利得税(Capital Gains Tax)。
财长建议从2024年3月1日起,针对脱售本地公司非上市股份的净盈利征收资本利得税,税率为10%。政府考虑给予特定活动的股份转让,如获得批准的首次公开售股(IPO)、内部重组以及符合条件的风险投资公司,豁免资本利得税。
较后, 税收局进一步公布相关详情。资本利得税是针对处置(disposal)资本资产(capital asset)的盈利(gains)征税。目前,将被征税的资本资产只限于在大马注册公司的非上市股票(unlisted shares of companies incorporated in Malaysia)。
可征税人士只限于[1]公司(company)、[2]有限责任合伙企业 (limited liablity partnership)、[3]合作社(cooperative)和[4]信托个体(trust body),不包括个人(individual)。这意味着如果一名个人纳税人脱售一间大马注册公司的非上市股票获取的盈利, 将不被征收资本利得税。同样的,个人创业者在脱售其公司的股票时,将不被征资本利得税。因此,一般相信,资本利得税不影响创业风气。
资本盈利将在1967年所得税法令下被征税。政府将会对所得税法令作出22处的修正,以推行资本利得税。毕竟现有的所得税法令只针对营收收入(revenue income)征税,不向资本盈利征税。未来,一旦资本利得税全面落实,我国的所得税制度将不再区分营收收入或资本收入,一律将被征税。
税收局公布关于资本利得税的以下重要详情:
1. 生效日期:2024年3月1日。
2. 资本利得税率 :
(i)针对在2024年3月1日之前获取的资产,对处置净盈利征税10%或者对处置总销售价值(gross sales value)征税收2%,纳税人可任选其一。
(ii)针对从2024年3月1日起获取的资产,对处置净盈利一律征税10%。
3. 资产获取日期(acquisition date)与处置日期(disposal date):
(i)有书面协议:根据书面协议日期
(ii)没有书面协议:根据结算日期 (date of settlement)
4. 在计算资本盈利时, 纳税人可扣除与资本资产的购置或处置相关的费用,如印花税、律师费、经纪费和佣金。
5. 当处置出现亏损,未被吸纳的资本亏损(unabsorbed capital losses)可用来抵销未来的资本盈利,为期10年为止,但得是同一收入来源。
6. 豁免资本利得税的活动:(i) 获得批准的首次公开售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IPO和(ii)在同一集团内的内部重组。值得关注的是税收局并未提及财长所建议的给予符合条件的风险投资公司豁免资本利得税。
7. 纳税人必须对每一单处置交易进行报税。
8. 纳税人必须在处置日期的60天内,通过电子报税提交指定表格呈报资本利得税。
9. 纳税人必须在处置日期的60天内,缴付资本利得税。
让人感到意外的是政府将对源自国外(foreign sourced)的资本盈利征收资本利得税,而且是针对处置所有类型的资本资产所获取的资本盈利,不限于非上市公司股票而已。资本利得税率将根据相关的纳税人类别而定。不过,符合经济实质(economic substance)要求的汇款可以获得豁免。经济实质要求如雇佣足够数量的具备必要资格的员工和支付足够的营运费用。
资本利得税将在4个月后生效,那就是2024年3月1日。老板们,你做好防范未来的税务规划了吗?
https://www.sinchew.com.my/news/20231106/finance/5105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