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我们谈过在电子发票制度之下,当供应商要发出发票时,它必须先通过电子管道将发票发给税收局验证(validate)。只有在税收局验证后,供应商才能将验证后的发票发给它的客户。
这张验证后的发票也将储存在税收局的数据库中。这种实时上网(realtime online)的方式,让税收局在每一项商业交易发生时,都能及时掌握该交易的资料。再加上电子发票的独特识别号码(Unique Identifier Number)将让税收局有能力追踪每一张电子发票,也可以减少电子发票被窜改的可能性。
每张电子发票内将附有税收局给予的二维码(QR code)。有此二维码,就可以在税收局MyInvois Portal网站验证该电子发票的真实性。
既然验证后的电子发票已储存在税收局的数据库中,还能修正吗?如果过后发现电子发票的资料错误,该怎么办?
虽然电子发票已由税收局验证,供应商和买方都有权力在规定的时间,72小时内取消或拒绝该电子发票。
如果电子发票存在错误,买方可以在验证后的72小时内通过MyInvois网站请求拒绝(rejection request)电子发票。买方在请求拒绝电子发票时,应该明确说明原因,原因可能包括任何电子发票资料栏位(data field)中存有错误资料,例如:SST号码、商业注册号码、任何与商业相关的信息等。
在买方发出拒绝请求后,MyInvois网站将向供应商发送拒绝请求通知。如果供应商满意或同意买方提供的原因,供应商将在验证后的72小时内取消该电子发票。
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买方发出的拒绝请求或未采取行动取消该电子发票,72小时后,该电子发票将不允许被取消。此后的任何修改将需要通过发出新的电子发票,例如:减少收款/贷项通知(credit invoice)、增加收款/借项通知(debit note)或退款通知(refund note)的电子发票来修正。
如果电子发票存在错误或错误被发出,供应商可以在验证后的72小时内通过MyInvois网站取消该电子发票。供应商的取消请求也必须附有理由。在电子发票被取消后,MyInvois网站将向买方发送通知。
如果电子发票在72小时内未被拒绝或取消,之后它将不允许被取消。任何后续的调整必须通过以下的流程来发出新的电子发票如减少收款/贷项通知、增加收款/借项通知或退款通知来修正。
i. 电子发票编号从发出到验证必须保持一致。
ii. 在72小时内,买方有权请求拒绝电子发票,取决于供应商的批准。与此同时,如果供应商同意或由于其他错误,供应商也可以启动取消新的电子发票。
iii. 超过72小时后,新的电子发票的状态将自动更改为“有效”,任何进一步的修改都需要使用减少收款/贷项通知或增加收款/借项通知。
iv. 新电子发票的取消过程与发出的电子发票的过程是类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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