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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徵询意见 修改创业板上市要求

Tan KW
Publish date: Wed, 04 Aug 2021, 07:45 PM

(吉隆坡4日讯)大马股票交易所配合创业板上市活动一站式审批新条例向公众征询意见。

根据最新条例,交易所将从明年起自证券监督委员会手上接过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审批和招股书注册事务。

交易所在文告中说,将配合上述新条例修改创业板上市要求。

交易所表示,将全面审查创业板上市条件,包括修改2007年资金市场及服务条例附项6和7,以从2022年1月1日起接下目前由证监会负责的创业板招股书注册事务。

交易所指出,条例的调整重点在于提升创业板上市条例整体架构,包括在提交首次公开售股(IPO)申请之前引入强制咨询程序;创业板首次公开售股须纳入投资者权益;为上市前以更优惠条件认股或购股的投资者实施冻结期限等。

交易所也会依据证监会的执照发行手册、公司和资金市场产品建议书提交指南、股票指南和招股书指南的适用标准,简化创业板上市要求。

交易所预期通过此次审查,作为创业板首次公开售股的唯一审批机构,借此加强市场监管结构,进而提高资金市场效率和效能。

交易所说,新提案也会加强创业板保荐制度,考虑措施包括放宽保荐人资格以增加人选、阐明保荐人的职责和审查标准、加强保荐人的问责制度、授权保荐人采取符合个别行业最佳实践和专业标准等,以提高创业板的保荐制度价值,让上市公司拥有优质和负责的保荐人和负责人。

交易所指出,创业板上市公司招股书的内容、资讯披露标准、注册程序等要求也会修改,以让上市申请书和招股书的资讯披露更加完善和优质,同时,交易所也会加强执行创业板上市条例,从而提升对投资者的保障。

交易所指出,创业板上市条例修改咨询文件网址为https://www.bursamalaysia.com/regulation/public_consultation,公众及各个单位可在9月14日之前提出意见和回馈。

 

https://www.sinchew.com.my/content/content_25241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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