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听说了,一生人只有一次豁免产业盈利税机会。现在的情况是,我和太太之前有联名购买一间房屋,最近准备脱售;但是,我售卖产业可享有豁免产业盈利税的机会,已经在单身的时候,当年卖了一个公寓单位用掉了。
我太太还没有用掉她一生人免产业盈利税的机会,请问:“假如我们脱售联名购买的房屋,她可以使用这个优惠吗?”
另外,在怎样的情况下,我们还可以享有豁免产业盈利税的机会?谢谢。
何先生敬上
答: 林律师说,何先生已用掉他脱售房产,一生人一次豁免产业盈利税的机会,这次就不能享有了,由于产业是联名的,太太也无法享有。
但是,假如太太个人名下有一个房产,将来她准备脱售,在扣除开销后算出有赚,那么,可以通过律师,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以享有豁免被征收产业盈利税的优惠。
提到在怎样的情况下,我们还可以享有豁免产业盈利税的机会,林律师说,丈夫和妻子、父母和子女、祖父母和孙辈之间进行产业转让,可以豁免产业盈利税,而且不限一生人只是进行一次的转让。
他说,从2022年1月1日开始,转售/转让购买已经超过5年的产业,不需要缴付产业盈利税;此外,假如售卖房产单位的时候,交易价低于购买时的价格,也不会被征收产业盈利税,因为没有赚钱。
每个人一生中售卖产业,享有一次的免产业盈利税优惠,只限于房产单位,不论是脱售自己购买的,或是继承父母转让过来,然后再转售都是一样的情况。
林律师说,政府制定1976年产业盈利税(RPGT)法令,主要是希望抑制产业市场的投机买卖活动,无论是打算卖房屋赚取利润的投资者,或是纯粹只是卖掉现有的房屋,然后换另一间房屋的屋主,产业盈利税是我们需要注意的税务开销。
与此同时,马来西亚政府不时会根据产业市场的情况,调整产业盈利税的征收率。从1976年实施至今,产业盈利税曾经有过几次的调整,并且曾在2007至2009年,政府暂停征收产业盈利税,随后在2010年恢复征收该盈利税,可以看出这一税务架构的重要性。
林律师补充,当中有几次的调整包括:
(1)2019年财政预算案,政府宣布调高第6年及之后售卖产业盈利税的征收率,其中大马公民和永久居民,从0%调高至5%,公司、非公民和非永久居民征税率则从5%调高至10%。
(2)随后在2020年财政预算案,政府修改产业盈利税计算房地产升值的日期,从原本的2000年1月1日,修改为从2013年1月1日。
(3)在2022年财政预算案,政府宣布将大马公民、永久居民第6年及之后售卖房屋的产业盈利税征收率,从5%调整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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