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生前购买一片园地,面积大约是5英亩,现在是栽种油棕树,已经是可以收成的树林。油棕园前面有一间房屋。
陆小姐说,父亲病逝大约9个月了,他生前没有立遗嘱,不晓得产业的转移程序是否比较麻烦?
目前,我和母亲,还有两个弟弟住在这间房屋,我们都还未成家。我出来社会工作几年,只是两个弟弟还在大学念书,因此,假期才回来短期居住,估计再过一二年才毕业。
根据母亲的说词,土地和房屋的贷款已经还清,这期间并没有收到银行的提醒通知书。此外,银行还有一些父母亲两人的联名存款。
请问:“林律师,以现在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遗产的转移?”
答:林若辉律师回答陆小姐的问题时指出,由于陆小姐父亲生前没有立遗嘱,她父亲留下的遗产将通过领取遗产管理书(Letter of Administration,简称LA)处理,所需的时间会比有立遗嘱的人较长。
根据陆小姐母亲的记忆和说词,产业的贷款已经供完,如果陆小姐父亲生前是贷款购买,而陆小姐不肯定,还是向银行查询了解清楚比较好。
假设已经还清贷款,当然是最好,万一不是,要了解清楚还欠多少,是否有购买房屋贷款保险(MRTA)。假如有购买,可以启动该保险偿还房屋贷款分期。
林律师说,假设银行贷款未还清,也没有购买房屋贷款保险,那么在等待遗产转移给受益人期间,需要按时偿还产业贷款分期,避免被银行追讨,而被列入黑名单。
陆小姐提及父亲与母亲有联名银行存款,这些都要等到领了遗产管理书才能转移,在与律师接洽时,需要提供律师楼遗产执行人的名字。
不过,陆小姐没有提及目前她与母亲居住的这间房屋,是父亲与母亲联名,或是父亲一个人的名字,不管怎样,这些都可以在办理遗产转名手续一起处理。
提到遗产执行人一事,林律师说,如果陆小姐母亲不能出任遗产执行人,那么,陆小姐可以和两个弟弟商量,让他们同意由陆小姐,或是有其他适当的人选可以出任。
林律师补充,由于陆小姐父亲生前没有立遗嘱,他遗留下来的资产,将根据遗产分配法令加以分配,就是配偶二分之一,子女二分之一。以陆小姐的情况,就是母亲50%,陆小姐、两个弟弟平分另外的50%。
这里要补充一点,不晓得陆小姐的祖父,祖母是否健在,假如还健全,那么陆小姐父亲遗留下来的资产,根据遗产法令的分配,将是不一样的比例。
林律师说,根据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假如逝世者父母、配偶都健在,而且有子女,那么他留下来的资产,不论价值多或少,父母和配偶各得四分之一,子女四分之二,简单说就是父母25%,配偶25%,子女50%。
关于遗产转移手续,陆小姐和家人需要聘请律师,协助处理父亲去世后,遗留下来资产的转移手续,律师在了解情况后,将会提出如何进行处理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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