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房子,除了关注房屋发展项目本身、售价、地点及发展商是谁,相信许多购屋者还有两大担心。
第一,担心整个房屋发展计划被搁置。
第二,担心发展商延迟交屋,却不作出赔偿。
针对第一个担心,过去数十年来,在国内发生无数。
根据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诺奥马日前透露,单从2009年至今年2月22日,全国共有多达253项私人屋业发展计划被搁置。
雪州搁置最多
房政部至今成功解决186项搁置计划,包括政府动用逾2亿令吉,接手其中31项被搁置的计划。
雪州是其中一个搁置屋业计划最多的州属,共有81项,其中中央政府拨款6000万令吉协助完成9项计划。
针对第二个担心,相信切实的案例更是不计其数。
单在过去一年内,大马购屋者协会就接获9宗涉及数千名业主的投诉,指发展商以薄弱的理由,获得房政部属下房屋管制处批准,延迟交屋。
购屋者协会早前就揭发,有逾百名来自雪隆和柔佛的购屋者,由于相关发展商获得房政部前部长阿都拉曼达兰的批准,以延长相关的交屋期限,结果导致他们无法获得任何利息赔偿。
发展商获得房政部长援引条规批准延迟交屋,意味着购屋者面对三重损失:(一)未能入住,却每个月继续供屋、(二)因为没有屋住,在外租屋或租房须交付屋租,以及(三)没有获得发展商分文的赔偿。
应吸取教训拟多赢方案
高庭本周一(2月27日)以延长交屋期不是1989年房屋发展(控制与执照)法令“附表H(分层地契建筑物)”内的条文之一,房长无权受理或批准发展商延长交屋期的上诉申请为由,对房长批准延迟交屋说“不”,宣判104名业主胜诉,无疑是广大购屋者的佳音。
这起案件的答辩人,即房政部、房政部属下的房屋管制处及有关发展商BHL建筑私人有限公司败诉后,仍可上诉到上诉庭,以及若仍被驳回,最终仍可把案件带到联邦法院。
不过,如果众答辩人决定上诉,最终带到联邦法院仍被否决,则意味着这将立下一个标杆,即房长无权批准发展商延迟交屋,这对购屋者无疑将是一大保障。
当然,有人欢喜有人愁,不管是真的逼于无奈被迫延迟交屋,还是找借口,发展商将失去申请在无需赔偿下,延迟交屋的机会。
但笔者认为,房屋买卖课题并非你得利就我失利、我得益就你招损的零和游戏,各方必须从此事吸取教训,从中拟订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多赢方案,才是当局、建屋者和购屋者,甚至银行权益都获得保障和兼顾之计。
http://www.enanyang.my/news/20170301/%E6%88%BF%E5%B1%8B%E4%B9%B0%E5%8D%96%E4%B8%8D%E6%98%AF%E9%9B%B6%E5%92%8C%E6%B8%B8%E6%88%8F%E6%9D%8E%E6%B2%BB%E5%AE%8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