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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律师费调涨浅析/李治宏

Tan KW
Publish date: Thu, 16 Mar 2017, 01:31 PM

昨日起,价格超过35万令吉的房屋,律师费调涨高达逾20%。

这是早前国会通过,并已在宪报上发布的新条例。

对广大的购屋者,尤其是购买屋价35万令吉房子的购屋者来说,无疑将面对更高的购屋成本。

但新条例的正面消息是,新条例允许律师给予最高25%的律师费折扣,这无形中又减低了购屋者的负担。

反观以往,不允许律师给予律师费折扣。

但根据笔者了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虽然明文规定不可给折扣,但相信许多购屋者都知道,可以要求律师给予律师费折扣。

而且,相信许多曾签署产业买卖合约和贷款合约的购屋者,都曾享有律师费折扣。

更何况,许多发展商为了促销新推出的房产,一般都会给予豁免律师费的优惠来吸引购屋者。

一般认为,新条例对二手产业影响较大,毕竟二手产业的买卖合约律师费不享有折扣。

但据笔者所知,与新房产同样的是,虽然明文规定不可给予折扣,但许多律师为了招徕生意,还是对二手房产买卖合约的律师费给予折扣。

只是,在市道仍然低迷,房产销售也还未从谷底回弹之际,这时候实行新的律师费条例,难免还是会对房产市场带来一定的冲击。

毕竟,新条例下,所有售价超过15万令吉的产业都会受到影响,只是程度不同。

加重整体成本

以售价50万令吉的房产为例,新条例下,房产买卖合约与贷款合约的律师费合共9500令吉,比过去的7550令吉,增加1950令吉或25%。

这对产业购买者而言,无疑是一笔相当大的负担。

如果购买者无法直接支付这笔律师费,而是加在贷款合约内,连同贷款母金,连本带利滚转,将进一步加重整体贷款成本。

当然,若发展商为了促销而吸纳这笔律师费,对购屋者就没有影响。

但反过来,这又将加重发展商的成本。

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当发展商成本扬升,一般会调高产业售价。

到头来,额外成本又是转嫁到消费人身上。 

 

http://www.enanyang.my/news/20170315/%E6%88%BF%E4%BA%A7%E5%BE%8B%E5%B8%88%E8%B4%B9%E8%B0%83%E6%B6%A8%E6%B5%85%E6%9E%90%E6%9D%8E%E6%B2%BB%E5%AE%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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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uce88

Fxxking malaysian law !

2017-03-16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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