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楼金阙

公司法令修订近完成 小股东挑战更严峻/陈金阙

Tan KW
Publish date: Thu, 09 Jun 2016, 10:59 AM

2016年过了5个月,现在进入第六个月。我近半年来其实在探讨一些投资乱象,同时也花了好长一段时间,研究一些市场上的不法或不合理行为。

花时间在这些地方,是因为这两年来看到一些对小股东很不公平的事项,但是小股东似乎无力反抗。

 

 

当1965年公司法令正式修订完成以后,小股东应该会面对更大的挑战。

在政治方面,平民这几年憋了不少气,但是没有地方发泄,原因是执政党和反对党,各自突显了自己的弱点,当属于少数的中间分子感到很为难,选哪一方好像都是错的。

刚过的砂州选举,以及将要来的大港和江沙补选,就是最好的写照。

我们不谈各派系支持者,因为他们肯定站在自己的阵营那儿。一些没有派系的选民,如今看到了双方的缺点,顿感难以把希望寄托在任何一方。

谁保护小股东权利

当经济或是投资变得像政治那样,小股民觉得大股东为所欲为,却又藐视小股东的权利,有时候反而借条规和法律作为自己的保护盾牌,小股东会无力的置疑何处可以寻得保护自己的权利?

我们今年提到的特别用途收购公司(SPAC)课题、加金(GPLUS)、土展创投(FGV)、柏朗桑集团(KPS)等事件,都是小股东投报无门之事。

接下来,当1965年公司法令正式修订完成以后,小股东应该会面对更大的挑战。

国家越进步,少数群众的权益应该更加受到关注和保护,如果国家开倒车,那么,其先进程度可想而知。

那么,1965年公司法令修订以后,会带来什么冲击?其中一些热门课题如只要一名股东/一名董事即可成立有限公司,无须两名股东;公司可以是零面值;没有公司章程;无须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等,已经在坊间引起热论。

不但如此,一些牵涉到公司资本或资金例,如派发股息、资本回退和股票回购的事项,也有所更改,例如,资本回退无须法庭批准,可以有助加速这类企业活动。

严厉制裁犯错董事

但是,对董事的监督和制裁也跟着严厉起来。如果有滥权或触犯条规事件,那么,遭殃的很可能是董事。

根据该法令,如果发生刑事案件,董事的刑罚将提高到最高300万或监禁5年,或两者兼施。

相信这是因为当法令大幅简化公司企业活动,相对的,董事部的监管也跟着重要起来,因为一般股东无法在第一时间衡量出企业活动对公司的影响,以及是否对大股东起了较有利的作用。

因此,董事部在监督和保护小股东利益的职责更为重要。这样一来,独立董事需要更独立的衡量自己扮演的角色。

低薪酬固然难以请到独立董事,高薪酬恐怕也不是聘请有素质独立董事的唯一条件。  

 

http://www.enanyang.my/news/20160607/%E5%85%AC%E5%8F%B8%E6%B3%95%E4%BB%A4%E4%BF%AE%E8%AE%A2%E8%BF%91%E5%AE%8C%E6%88%90br-%E5%B0%8F%E8%82%A1%E4%B8%9C%E6%8C%91%E6%88%98%E6%9B%B4%E4%B8%A5%E5%B3%BB%E9%99%88%E9%87%91%E9%9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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