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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谁受益?●陈金阙

Tan KW
Publish date: Fri, 22 Mar 2013, 10:37 PM
Tan KW
0 503,001
Good.

 

2013-03-13 11:42

2月22日:冠旺(Canone)抵触大马交易所条例而遭公开谴责,该公司7名董事也被申诫,以及罚款共35万令吉。

3月5日:因业绩审计前后出现庞大误差,大马交易所今日公开申诫已除牌的超维特(Carotech)及母公司何人可(Hovid),并罚款相关董事40万令。

老何和老杨是股市投资的常客,看了上述的报导,认不住竖起拇指说:“好!”惩恶罚奸,本来就是执法单位所为。冠旺、超维特和何人可虽然非奸非恶,但在处理公众文告有亏,所以被交易所惩戒。

冠旺在2012年1月5日接获马交所“不寻常市场活动”

质询时,没有交代联邦法院在同日判决该公司收购建裕珍厂(Kian Joo)股权诉讼案中上诉获胜,属于故意隐瞒事实,所以被谴责。

超维特2010年10月29日公布2010财年第四季净利为486万3000令吉,但截至2010年6月30日年度审计报告中,当季实际录得9248万令吉净亏损,先后相差2000%;以及何人可2010财年第四季未审计净利为1741万6000令吉,但年度审计报告中,实为5395万2000令吉的净亏损,差距高达409%,无能确保每项文告的准确与清晰,让投资者不能正确判断讯息,因此也被交易所采取纪律行动。

老何有点奇怪:“老杨啊,杀鸡儆猴是好事,但是两间公司的事件已发生了1-2年之久,马交易所为什么这么迟才采取行动?”

加强惩罚

老杨:“是呀,难道它秉承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务必调查水落石出,证据确凿才行动?”

老何:“这些董事真是过份,比起小股东,他们掌握了第一手资讯,却秘而不宣,或者利用这些资讯从中牟利,处罚是罪有应得。不知道他们如果自认清白,是否可以上诉或反起诉交易所?”

老杨:“可怜小股东,比如超维特和何人可的股东那样,误信资讯,明明赚钱却变亏损,超维特最后还除牌了呢!

这笔账要找谁申冤呀?”

老何:“说来奇怪,这样谴责和罚款,是为小股东出了一口气,但是,谁来赔偿小股东的损失呢?”

老杨:“经你一提,我也奇怪起来。交易所在金钱处罚方面不遗余力,不过,对小股东的损失并没做出甚么弥补。那么,上缴的罚款,到底去了哪里?该不会变成交易所的收入吧?”

老何:“老杨,话可不能乱讲,小心祸从口出。但是,我觉得,要替小股东出口气,坐牢的处罚比罚款更有意义,而且警惕的作用也更强些。”

老杨:“如果他们认罚,就等于认罪,可是,交易所的罚款,小股东拿不到利益来补偿误信消息的投资损失,那么,由小股东来起诉他们,胜诉的话,他们是否也要赔偿小股东的损失?”

老何:“问题是,交易所罚了,可以再告吗?”

血本无归

老杨:“我越想越奇怪,近年来很多单舞弊事件,都是罚款了事,但这带出两个问题:之一,罚的钱去了哪里?

之二,罚的钱和董事所犯的错,以及小股东所蒙受的损失是否成正比?”

老何:“你这样说我也想起自己亏损的一间公司-媒岸媒体(MEGAN),06年它做的假账超过10亿令吉,不过法庭在07年下判时只是对涉及董事罚款35万令吉,这不是鼓励有心人犯罪吗?

如今证监会嫌判得太轻,正在上诉。

我情愿他们坐牢十年八载,反正罚得再多也不会赔给我们这些小股东。

公司早已除牌清盘,我的1万股等于2万多令吉,早都石沉大海,泡汤了!”(言下恨恨不已)老杨:“是呀,到底谁才是受益人?远的不讲,就说超维特,不是也除牌了吗?

我们的投资全都血本无归,可是这个交易所竟可以在公司除牌2年后,才发出罚单,而且还肯定追得回,看来,我们这些输家,不买一点它的股票,赚回一点,真是对不起自己了。”

陈金阙 专业财务规划师

 

Discuss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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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ngkonghui

Risk is bear by investors....

2013-03-22 22:40

ganasai

buy reliable blue chip, profit not much but stable. high risk high profit, low risk low profit. accept it.

2013-03-23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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