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大马证监会宣布允许企业直接向该会提交发售可转换票据给创业投资(VC)和私募股权(PE)公司的文件,以降低筹资成本并加快程序。
无需主理顾问
证监会在文告中表示,此弹性化处理方式将使企业可以直接向证监会吉提呈发行可转换票据的文件,而无需主理顾问的服务。
降低成本
加快程序
“呈交文件也将豁免收费,从而进一步降低筹资成本。这将特别有利于初创企业、微型和中小型企业(MSMEs)以及中小型公司,从而使筹资程序更加具有成本效益和缩短时间。”
证监会表示,目前有124家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公司在证监会注册,所管理的总投资额估计为60亿令吉。
证监会主席拿督赛再益表示,证监会将继续探讨措施以确保资金市场的可及性,尤其是针对初创企业、微型和中小型企业。
“此举措是一系列弹性化措施的其中部份,以满足企业的筹资需求,从而渡过当前局势,并为危机之后的复苏做好准备。”
根据证监会的文告,将通过“寄存和发行框架”下的“非上市资金本市场产品指南”中的新要求,来促进可转换票据的发行,这些新条款将概述合格可换票据的标准,这包括要求这些可转换票据只能发行给证监会注册的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公司,以及在它们之间转让。
提交程序也将简化,可通过电邮方式提交所需的资讯。这些灵活性也将提供给伊斯兰可转换票据,但将在稍后才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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