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大马交易所宣布修改主板和创业板的上市条例,包括增强对独立董事的定义,以提升董事部的诚信和素质。
交易所发文告表示,特定人士(例如现有或前员工、顾问或交易伙伴)受委任为独立董事的冷却期,从目前的2年延长至3年,非独立非执行董事也受此条例规范。
“这是为了加强董事的独立性,以便他们没有任何商业或其他关系,以免可能干扰行使董事独立判断。”
此外,交易所也修改条例,以增强发行新证券的披露要求,并为股东提供更好的保护和信心。
大多数修正条例将于2020年8月13日立即生效:至于增强独立董事定义的修正条例将于2020年10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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