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日報/投資致富‧企業故事

蔡兆源‧再投资享有税务奖掖

Tan KW
Publish date: Mon, 28 Sep 2020, 11:11 PM

过去几年,国内投资疲弱,是提振我国经济中须加强的一环。政府除了积极吸引外来投资与本地新投资,也期盼已在国内投资的商家,不管是本地企业或是外来投资者,在大马赚了钱,能继续再投资。政府为了鼓励企业们进行再投资而推出了优渥的再投资优惠(Reinvestment Allowance)奖掖。

再投资优惠一间已操作超过36个月的公司,并针对现有的制造和指定的农业活动进行再投资于合格计划(Qualifying Project),就可享有再投资优惠。操作日期从公司开始制造和指定的农业活动之日起计算。

依据合格资本开销60%计算

一般上,再投资优惠是依据合格资本开销(Qualifying capital expenditure)的60%计算。

此优惠可用来抵销估税年法定收入(Statutoryincome)的70%,未用完的优惠可结转至以后年度至用完为止。

然而,如果一间公司达到的生产力,超越了财政部规定的水平,该公司可将再投资优惠用来抵销估税年的100%法定收入。此生产力是用生产效率(Process Efficiency)来计算的。

■减少投资成本

举个真实个案,A公司已操作超过36个月。它再投资100万令吉于其原有的制造业生意。此项扩充生产的投资符合合格计划的条件。其100万令吉的投资额可享有60%的再投资优惠。也能享有原有100%的资本优惠(Capital Allowance)。

如果以24%公司税率计算,该项投资可享有160%(100%+60%,已简化)的优惠,可节税38万4000令吉(160%x1,000,000x24%)。因此,A公司的实际投资成本只是61万6000令吉(1,000,000-384,000)。

可降低投资成本

由此可见,税务奖掖可大大降低投资成本。因此,往往一项不可行的投资项目,享有税务奖掖,可能变得可行。

从我们为商家进行的《公司税务健康体检》发现,还有好多合规的制造业者,没有申索再投资优惠税务奖掖,白白的错失良机!

■合格计划
根据税收局志日2017年12月22日的《再投资优惠公共条例》,所谓的合格计划是指:a)制造业公司针对现有的生意进行以下的计划;或b)农业公司针对现有的种植与养殖(不包括鸡鸭养殖)进行以下的计划:i)扩充现有的产能(Expansion)i i)现代化现有的生产器材或过程(Modernisation)i i i)自动化现有的生产器材或过程(Automation)iv)多元化现有的产品(Diversification)

享有15年优惠

一间公司可连续15年享有再投资优惠,从第一次的再投资那年算起。公司只能在合格计划完成后,即建筑物建成后或厂房或机械被启用后,才能提出申索。

再投资后5年内不得转让资产

值得注意的是,已享有再投资的资产,在再投资后的5年内不得被转让。如有转让,为该资产所申索的再投资优惠可被收回,公司因此可能须额外缴税。

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享有以下税务优惠的公司不得同时享有再投资优惠:1.新兴工业地位(Pioneer Status)2.投资税务优惠(Investment Tax Allowance)3.依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的第44A条例下的集团减免(Group relief)4.1967年所得税法令的第154条例下的其它税务减免(Other deduction)5.1967年所得税法令的第127(3)(b)条例和第127(3A)下的免税收入(Exempt income)

 

 

https://www.sinchew.com.my/content/content_2349869.html

Discussions
Be the first to like this. Showing 0 of 0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