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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毕马威刊登债权人通告 旧马航清盘无关马航

Tan KW
Publish date: Fri, 23 Oct 2020, 06:18 PM

 

 

(八打灵再也22日讯)今天在本地报章刊登,并在社交媒体广传的(旧)马航(Malaysian Airline System Bhd)要求债权人提交债务或索赔证明的通告,只是这家目前已倒闭公司继续进行清算过程的一部分,跟马航目前的重组活动无关。

Malaysian Airline System Bhd今日透过毕马威交易咨询私人有限公司(KPMG Deal Advisory)发出公告,通知债务或索偿尚未被接受的公司债权人,必须最迟在2020年11月12日傍晚5时,向毕马威的清盘师证明他们的债务或索偿。

2月初,报章也刊登一份类似的通告,委任毕马威为马航的临时清盘人。

作为国家航空公司的重振计划,新马航(Malaysia Airlines Bhd)于2015年9月1日接管马航。政府通过国库控股完全拥有马航。

马航今日发文告澄清,在社媒流传要求债权人提出债务证明的通告,是毕马威针对旧马航进行的清算程序之一。

指非马航重组活动

“此事与马航无关,绝不是当前重组活动的一部分。”

Malaysian Airline System Bhd将公司置于债权人的自愿清盘中,并任命毕马威,注册号码为199801006138(462265-P)为清盘人。

在一份志期2020年10月22日,由毕马威的清盘师Adrian Hong Boo Kiat致给所有债权人的公告中,写道“有关2016年公司法令及Malaysian Airline System Bhd清盘中”,注册号为197101000245(10601-W),自2020年2月14日起,债权人自愿清盘中。

公告中指出,在提交债务或索偿证明方面,特此通知,债务或索偿尚未被接受的公司债权人,必须最迟在2020年11月12日傍晚5时,亲自递交或通过邮寄的方式,向毕马威的清盘师,证明他们的债务或索偿,并确立他们可能拥有的优先权。

公告也说,公司债权人可按照一般债务表格(或可向清盘师索取),涵盖各自的债务或索偿以及所有文件,作为债务或索偿的正式证明。

 

https://www.sinchew.com.my/content/content_23637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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