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路透社》报道,根据中银航空租赁有限公司执行员入禀法庭提呈的诉状,出租商中银航空租赁有限公司(BOCA),促请马来西亚法庭驳回亚航X提出的债务重组计划,并认为债务交换股权安排,将只有利于债权人空中巴士(Airbus),更予以空巴太多权力。
亚航X建议将153亿美元(约621亿令吉)的债务重组为本金2亿令吉(约4800万美元)的债务,其余的一笔勾消。
该航空公司自2019年6月起业务蒙受亏损,宣称如果不进行债务重组,另一个选择就是清盘,债权人将一无所得,如今,该公司寻求法庭批准与债权人召开会议,针对重组计划进行表决。
根据《路透社》了解,在11月26日入禀吉隆坡高等法庭的诉状,香港中银航空租赁有限公司首席营运员大卫沃尔登指出,重组计划的架构并不合理,在计划书中写明,勾销99.7%的索偿,但没献议给债权人一点股权。
在与其他出租商达致将债务转为股权的协议后,中银航空租赁有限公司成为挪威航空大股东,该航空公司无法获得政府支持,于上个月寻求破产保护令。
与此同时,沃尔登也对亚航X的债务计算不合理提出质疑,大多数与空中巴士的飞机订单有关,而且是还没有移交的飞机。
亚航X之前披露,中银航空租赁有限公司挑战重组计划,可是没有透露个中原因。
沃尔登在支持中银航空租赁有限公司诉讼的诉状中指出:“购买飞机的承担,不能被视为应计与具体债务的准确估算。”
最近航空业的一些重组计划,例如泰航国际、澳洲维京航空,主债权人是现有的财务商、出租商,以及供应商,不是根据订单的飞机制造商。
亚航X的重组计划,需要获得持有总债务至少75%债权人的批准,熟悉有关事件的人士指出,空中巴士本身持有大约75%,对出租商而言,没有什么发言权。
沃尔登补充,中银航空租赁有限公司应该被归为财务债权人,与飞机制造商如空中巴士分开看待,因为他们拥有的是不同类型的权益。
针对这些事件,亚航X、空中巴士皆不愿发表评论,中银航空租赁有限公司表示展开司法行动,不宜发表意见。
上个月,英国一法庭言谕令亚航X支付中银航空租赁有限公司2340万美元(约9490万令吉),以偿还尚未结算的租飞机债务,上周,中银航空租赁有限公司在大马进行外国登记在案判决。
https://www.sinchew.com.my/content/content_23944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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