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鲁女士来信询问关于为残障儿准备资产的问题。她说:“我是一名退休人士,需要照顾一名残障儿,我是以两人联名的方式将钱存放在银行的储蓄和定期存款。”
“银行的职员告诉我,假如有一天我不在世了,我的儿子将可拥有我所有的金钱。请问,我还需要做哪些准备?”
对于鲁女士想知道更多为残障儿准备资产,以应付日后生活费的询问,我感到欣慰,只是鲁女士来信提供的资料不多,因此只能提供一般建议供参考。
当我们不在世的时候,所有的资产将被冻结,假如我们没有立遗嘱,那麼所有的资产将根据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进行分配,这意味资产将成为遗产,不是根据个人的意愿分配。
此外,为解冻资产,需要经过较多的法庭程序,例如委任行政官、两名证人、估价师,以便取得遗产管理书(Letter of Administration)。
假设个人生前有立遗嘱,那麼受益人只需前往高等法庭申请遗嘱认证书(Grant of Probate),许多受益人通常会委托律师、或信托公司去法庭处理这些事项,以节省时间和麻烦的手续,协助处理这些事项的执行者,需要收费去进行这些工作。
许多时候,我注意到有不少人误解,他们认为父母已立遗嘱,因此不准备另外付费取得遗产,针对这方面,是没有所谓免费的服务。关于处理遗产的收费,包括转移地契的费用、印花税、律师费、遗嘱认证书、执行工作的收费等等。
我建议鲁女士立一份遗嘱,然后将遗嘱收在一个安全的地方,一旦不在世,受益人可以取得的地方。由于受益人是残障儿,需要委托一名执行者,请不要将遗嘱存放在银行,因为一旦立遗嘱者不在世,这文件也会被暂时冻结。
许多人认为理所当然,就是已经立了遗嘱,可以解决关于财产的问题,包括遗产行政费,有些人甚至认为,法庭在分发遗产之前,将以资产的一些价值抵销有关的收费。请认真想想,当逝世者的资产已被冻结,如何用来抵销法庭的收费?
因此,执行者在找出个人的遗嘱文件及根据遗嘱的内容执行指示,扮演很重要的角色。比较重要的一点是:委任执行者必须是信托公司。在没有延误的情况下,根据立遗嘱者的意愿分配资产给受益人,在执行这些工作获得付费,作为提供服务的酬劳。因此,执行者必须是可信赖、负责任、能力适合的人选。
也许鲁女士会提出到哪寻求这项服务的问题,其实可以放眼律师楼、信托公司的遗产规划师、执照财务规划师等等。
接下来要谈的是,执行者是否可信赖的问题,以处理个人的遗产,然后迅速分发给受益人,而且不会借口说住很远,无法这麼快处理事务等理由。
关于银行职员提及你的残障儿,在母亲不在世时,可继承所有存款的问题,请思考以下几个问题:一、你的残障儿是否能自己打理这笔资产?
二、他每年需要实际生活费是多少,是否足够?
三、你是否能保证他拥有这些金钱后的安全?
希望你在瞭解以上各要点后,除了考量较便宜的收费,也建议你尽快寻求专业人士,负责处理分配你的财富给残障儿的规划。
另一个重点是:你和儿子在银行的联名户头是否有生存条款?假如没有,最好尽快立遗嘱,这是因为一旦你不在世,在银行的所有存款都将被冻结。假如没有人前往高等法庭提出领取遗产的申请,那麼你的动产和不动产将被列入无人认领资产。
以你的情况,监护很重要,因为有一名残障儿,有监护人可以确保孩子获得正规的照顾,这一项可以写进遗嘱里,以便一旦你不在世,不会引起争议或产生问题;委任执行者也很重要,主要是他/她是代表你进出高等法庭,处理、分配遗产事务的人。
根据我的经验,请接洽信托公司担任执行者,主要是他们具备的专业经验及在未来继续营业,他们不会拖延你的申请,或是说很累、住在另一个城市,需要前往你住的城市高庭处理为理由拖慢时间。
最后一点,许多人会忘了不晓得遗嘱放在哪裡,假设无法找到遗嘱,这与没有立遗嘱情况是一样的,那麼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将派上用场。如果是这种情况,将会浪费时间、精力等等,一旦发现无法找到遗嘱,不要以为可以复制一份。
当遗嘱不见了、或是弄损,不会有任何的重印或复制版;我的忠告是:拥有正本文件,由两名见证者签名的同时,立遗嘱者也签自己的名字。
其他要考量的重点包括医药费,根据调查数据显示,医药费年通膨率大约是11.5%,其他的因素包括进入老年阶段,照顾本身健康需要更多花费,希望鲁女士没有健康方面的问题;假如有,那麼要谨慎计算所需的医药费,以便将预备好给残障儿的金钱分开计算,这样才不会影响未来日子自己的医药费预算。
总结来说,尽早立遗嘱及处理好托管服务的安排,这才是明智之举。
本期主答邱瓅陞(马来西亚理财规划协会(柔佛支会)前任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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