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病疫情期间,一些人因为感染冠病,不幸突然逝世,来不及将事情交待好,因此,有些人意识到立遗嘱的重要,“吉米”就是其中一个例子。
他说,看到身边几个朋友,以及两个远亲,先后因冠病逝世,当中有年长的,也有中年的,平时身体健康,也没有慢性病,可是,一场冠病来袭,就这样生命结束,太突然了。
“吉米”希望我们可以比较详细报道,关于立遗嘱的重要性,以及需要注意的地方。个人生前有立遗嘱,以及没有立遗嘱,在逝世后,其资产的分配,当中的分别等等。
答:个人在生前立遗嘱与否,其分 别在于,逝世后,家属或遗 产执行人,向法庭申请办理遗产转移 手续,领取的是不一样的文件,有立遗嘱的,领取的是遗嘱认证(Grant of Probate), 没立遗嘱的,领取的是遗产管理委任书( Letter of Administration、简称LA)。
假如生前没有立遗嘱,他所遗留下来的 资产,将根据1958年遗产法令(1997年修正 法令)加以分配,关于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 (1997年修正法令),林若辉律师说,其分 配如下:
(1)假如只有配偶、父母不健在、没 有子女,全部遗产归配偶。(2)只有配偶 和父母,没有子女,那么配偶二分之一、父母二分之一。(3)只有子女、没有配偶、 也没有父母,全部遗产归子女。
(4)假如只有父母,没有配偶、没有子女,全部遗产归父母。(5)拥有父母、 配偶和子女,那么父母和配偶,各获分配四 分之一遗产,子女则获得四分之二。
(6)假如只有配偶和子女,配偶二分 之一,子女二分之一。(7)假如只有父母和子女,那么父母二分之一,子女也是二分 之一。
一名已婚的男士(假设K先生),如果他生前没有立遗嘱,去世后留下父母、配偶和子女,那么他们可以获得的遗产分配,以 第(5)项为准,就是父母和配偶各得25%, 子女则获分配50%。
一般来说,父母都是年长者,万一在 遗产分配前不幸逝世,假如父母生前也没有立遗嘱,那么他们获得的那些遗产,将根据 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1997年修正法令), 分配给他们的子女(就是逝世者K先生的兄弟姐妹)享有。
这可能不是K先生想要的结果,但遇到 这种情况的时候,一切已经太迟,不管愿意、接受与否,但这是法律程序,也是法律 系统运作的方式。
如果上述三大亲属皆从缺,其遗产将根据以下顺序分配:
1)兄弟姐妹、2)祖父母、3)叔叔、 姑姑、阿姨、舅舅等(父母的兄弟姐妹)、 4)曾祖父母、5)曾祖父母的兄弟姐妹,以 及6)最后假如都从缺,则遗产归政府。
另外,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谁没有资格或者权利获得财产分配?
1)假如一个人是跟随逝世者多年的同 居男朋友或女朋友,第二家庭的丈夫或妻 子,但双方并没有进行合法的婚姻注册,那 么这个人是没有权利继承“另一半”的任何 遗产。
2)假如一个孩子的爸爸和妈妈,是在 没有婚姻注册的情况下,将孩子生下来,那 么这个孩子就是私生子/女,同样的,这个 孩子也是没有权利继承爸爸(逝世者)的任何遗产。
这里要补充一点,假如个人在生前有 立遗嘱,除了可以写明分配遗产给家属,例 如父母、配偶、子女的份额,也可以包括兄 弟姐妹,甚至是亲属以外的受益者,好比属意的慈善团体,准备拨一个数目的现金、或者是一个产业单位,假设是两层的店屋办公 楼,作为有关团体活动的场所,这些都可以 通过立遗嘱分配好。
关于遗嘱内容是否能更改一事,林律师 说,假如要更改遗嘱的内容,需要立一份新的遗嘱,以取代旧的那份,当遗嘱派上用场 时,通常是以新的遗嘱为准。
他说,不论是已婚或单身、不论财产多 或少,都鼓励他们立一份遗嘱,方便有一天需要处理资产的转移,程序会比较简单,不 需要拖太长时间。
https://www.sinchew.com.my/20220919/没立遗嘱-遗憾多-耗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