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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立遗嘱  遗憾多 耗时长

Tan KW
Publish date: Mon, 19 Sep 2022, 05:33 PM

疫情期间,一些人因为感染,不幸突然逝世,来不及将事情交待好,因此,有些人意识到立的重要,“吉米”就是其中一个例子。

他说,看到身边几个朋友,以及两个远亲,先后因逝世,当中有年长的,也有中年的,平时身体健康,也没有慢性病,可是,一场来袭,就这样生命结束,太突然了。

“吉米”希望我们可以比较详细报道,关于立的重要性,以及需要注意的地方。个人生前有立,以及没有立,在逝世后,其资产的分配,当中的分别等等。

答:个人在生前立与否,其分 别在于,逝世后,家属或遗 产执行人,向法庭申请办理转移 手续,领取的是不一样的文件,有立的,领取的是认证(Grant of Probate), 没立的,领取的是管理委任书( Letter of Administration、简称LA)。

假如生前没有立,他所遗留下来的 资产,将根据1958年法令(1997年修正 法令)加以分配,关于1958年分配法令 (1997年修正法令),林若辉律师说,其分 配如下:

(1)假如只有、父母不健在、没 有子女,全部。(2)只有 和父母,没有子女,那么二分之一、父母二分之一。(3)只有子女、没有、 也没有父母,全部归子女。

(4)假如只有父母,没有、没有子女,全部归父母。(5)拥有父母、 和子女,那么父母和,各获分配四 分之一,子女则获得四分之二。

(6)假如只有和子女,二分 之一,子女二分之一。(7)假如只有父母和子女,那么父母二分之一,子女也是二分 之一。

一名已婚的男士(假设K先生),如果他生前没有立,去世后留下父母、和子女,那么他们可以获得的分配,以 第(5)项为准,就是父母和各得25%, 子女则获分配50%。

一般来说,父母都是年长者,万一在 分配前不幸逝世,假如父母生前也没有立,那么他们获得的那些,将根据 1958年分配法令(1997年修正法令), 分配给他们的子女(就是逝世者K先生的兄弟姐妹)享有。

这可能不是K先生想要的结果,但遇到 这种情况的时候,一切已经太迟,不管愿意、接受与否,但这是法律程序,也是法律 系统运作的方式。

父母孩子三无如何分配?

如果上述三大亲属皆从缺,其将根据以下顺序分配:

1)兄弟姐妹、2)祖父母、3)叔叔、 姑姑、阿姨、舅舅等(父母的兄弟姐妹)、 4)曾祖父母、5)曾祖父母的兄弟姐妹,以 及6)最后假如都从缺,则归政府。

谁没有资格分得财产?

另外,在没有的情况下,谁没有资格或者权利获得财产分配?

1)假如一个人是跟随逝世者多年的同 居男朋友或女朋友,第二家庭的丈夫或妻 子,但双方并没有进行合法的婚姻注册,那 么这个人是没有权利继承“另一半”的任何

2)假如一个孩子的爸爸和妈妈,是在 没有婚姻注册的情况下,将孩子生下来,那 么这个孩子就是私生子/女,同样的,这个 孩子也是没有权利继承爸爸(逝世者)的任何

这里要补充一点,假如个人在生前有 立,除了可以写明分配给家属,例 如父母、、子女的份额,也可以包括兄 弟姐妹,甚至是亲属以外的受益者,好比属意的慈善团体,准备拨一个数目的现金、或者是一个产业单位,假设是两层的店屋办公 楼,作为有关团体活动的场所,这些都可以 通过立分配好。

内容可以更改吗?

关于内容是否能更改一事,林律师 说,假如要更改的内容,需要立一份新的,以取代旧的那份,当派上用场 时,通常是以新的为准。

他说,不论是已婚或单身、不论财产多 或少,都鼓励他们立一份,方便有一天需要处理资产的转移,程序会比较简单,不 需要拖太长时间。

 

https://www.sinchew.com.my/20220919/没立遗嘱-遗憾多-耗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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