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文讀者表示購買拍賣公寓面對一些問題。他今年5月成功標獲一間公開拍賣的公寓,並付了10%首期錢,以及簽署相關文件。
他指出:“當我取得相關文件後,就委託一名律師做貸款合約,但在進行過程中,遇到一些問題。”
律師告訴他前業主拖欠發展商不少管理與維修費,以及其他相關費用,在這之前,他未獲告知要支付這些費用,請問應該怎麼辦?
另外,他也提出以下問題:
1)請問私人凍結令有什麼用途?
2)如果前業主針對產業做私人凍結令,是否就沒辦法解決問題?
3)如果不償還管理與維修費,而發展商遲遲不發出批准交易的信件,請問能拿回10%首期錢嗎?
答:投標購買拍賣房產的購屋者,事先應查問前業主是否拖欠發展商大筆管理與維修費;假如是,應該先談好由銀行承擔,若銀行表示同意,再通過白紙黑字寫清楚才投標。
黃振原律師說,私人凍結令的作用是凍結有關地段的買賣,假如產業單位仍是總地契,發展商一般不批准凍結,只要是有關單位沒有被凍結,或者解除凍結令,買賣可照樣進行。
另外,假如不準備償付前業主拖欠的費用,發展商就不會發出批准交易的信件,過了預定期限,10%首期錢將被沒收,除非通過律師提出延長交易期限。
不妨通過律師與銀行、發展商洽談,嘗試努力爭取能否讓購買者,減少繳付前業主拖欠的管理與維修費。
總結一句,任何人投標拍賣房產,必須很小心,業主的產業遭銀行拍賣,不外是拖欠貸款供期,無法繼續償還的結果。他們當中有些還欠發展商不少管理維修費,如果全部由購買者承擔,也是不合理的。
https://www.sinchew.com.my/20230724/购拍卖公寓付了10-才知前业主欠大笔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