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财政部长沈志强日前表示,自从今年6月6日开放“自愿申报漏税计划2.0”(Special Voluntary Disclosure Program,SVDP 2.0)以来,共有1万3109家公司和个人参与此计划。截至今年7月31日,这项计划预估为国家带来至少近亿令吉的收入。
“自愿申报漏税计划2.0操作指南”(Special Voluntary Disclosure Program, SVDP 2.0 Operational Guidelines)已列明,如果税收局针对纳税人某个估税年的税务事宜已开始进行税务审查(Tax Audit), 纳税人就不能针对这些个案作出自愿申报。
因此,纳税人应该把握机会,在税收局还未开始税务审查前,抢先进行自愿申报。商家可以先进行“公司税务体检”(Company Tax Medical Check-up)以鉴定他们企业的税务状况,如有疏漏,就可以自愿申报,及时纠正,也解除未来税务审查的计时炸弹。
SVDP 2.0的执行期限为一年,从2023年6月6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在这期间自愿申报者可豁免100%罚款,是商家纠正错误的良机。
除了涉及转移定价的个案之外,那些没有应缴税额(non-taxable)、估税减少(reduced assessment)或有应退税额(tax repayment)的个案,不能参与SVDP 2.0。
SVDP 2.0也不适用于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1976年产业盈利税法令》、《1949年印花税法令》或《2001年反洗钱、打击为恐怖主义融资和非法活动所得法令》的条例,已经开始进行刑事调查,包括就该刑事调查而已在法院立案以启动起诉程序的个案。
在符合税收局的条例下,纳税人必须准确与有条理的自愿申报“所有”可征税收入。因此,纳税人是不能选择性自愿申报部分漏税收入,而没申报全部漏税收入。
根据税务法例,所有自愿申报的往年收入将在相关的估税年度被征税。例如,纳税人自愿申报2001年的漏税收入,那收入会在2001估税年被征税,而不是以2023估税年征税。值得注意的是2001与2023估税年的税法与税率不相同。
税收局将会真诚地(good faith)接受在SVDP 2.0期间收到的自愿申报的个案与信息。但是,为了确保自愿申报的准确性,税收局将会审核税务计算(tax computation)以确定无计算或数学错误。
税收局未来将不会针对已自愿申报的估税年度进行税务审计或税务调查(Tax Investigation)。然而,如果自愿申报下的须缴税款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清,税收局可以对该估税年度进行税务审计或税务调查。
针对已发出预计估税(estimated assessment)的个案,在SVDP 2.0下,如果纳税人自愿申报的收入或出售产业的盈利比预计估税高,则其差额将被视为自愿申报。此外,如果纳税人不同意已发出的预计估税,可以根据公共条例7/2020《针对估税上诉与申请减税》的上诉程序进行上诉。
(文/蔡兆源《亚企理财中心》税务与财务咨询总监 http://www.asiabusinesscentre.com/ )
https://www.sinchew.com.my/20230826/蔡兆源-截至7月底-自愿申报漏税进账近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