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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兆源│电子发票不展延落实?

Tan KW
Publish date: Mon, 11 Mar 2024, 12:27 PM

税收局首席执行员拿督阿布达立日前指出, 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20条款,在没有合理的理由下,无法如期落实属于违规行为,如果被提控上庭,一旦罪成,可被罚款200至2万令吉,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他说:“大家不要被吓到,我们会先看个案的情况,如果情有可原,有合理的理由,我们先协助他们,而不是采取执法行动。”

他指出尽管在电子发票落实初期,有商家要求当局展延执法行动,但是目前还言之过早。“的确有人这么要求展延执法,我们会让他们了解如何运作及协助他们,目前还未决定展延执法,因为还没落实电子发票,等到真正落实之后再看看情况。”

●67项数据栏目

税收局志日2024年2月9日的电子发票指南2.2版本(e-Invoice Guideline)(Version 2.2)。每张电子发票将从原有的63项数据栏目(Data field)增加至67项数据栏目。前期文章我们谈过关于A.交易人资料、B.供应商资料、C.购买方资料、D.地址、F.联系号码、G.发票资料、H.产品或服务,总共48项数据栏目,这期我们将继续谈剩余19项数据栏目。

●I付款信息

49.付款方式(Payment mode)(选择性)。从买方转移资金给供应商的付款机制,例如现金、支票、银行转账、信用卡、扣账卡、电子钱包或数字钱包等。

50.供应商银行账号(Supplier’s bank account)(选择性)。为了方便买方付款而提供的供应商银行账号。

51.付款条件(Payment terms)(选择性)。已同意的付款条件,例如付款的时间和方式。

52.预付金额(Prepayment amount)(选择性)。买方为了履行财务义务而预付的的货币价值(monetary value)

53.预付日期(Prepayment date)(选择性)。收到预先付款的日期。

54.预先付款参考编号(Prepayment reference number)(选择性)。用于跟踪预先付款的独特标识编号。

55.账单参考编号(Bill reference number)(选择性)。供应商内部账单参考编号,以方便买方付款。

●产品接收方信息

在一项商业交易中,当商品被运送至(i)与购买方不同的接收方和/或(ii)与购买方不同的地址,在电子发票附件中须强制附加以下的4项数据栏目:

1.运送接收方姓名(Shipping recipient’s name)。在商业交易中,电子发票上,产品运送接收方的姓名。

2.运送接收方地址(Shipping recipient’s address)。在商业交易中,电子发票上,产品运送接收方(商业或个人)的地址。该地址可以是注册、商业、居住等的地址。

3.运送接收方税务识别编号 (Shipping recipient’s TIN)。由税收局分配给运送接收方的税务识别编号(TIN)。

4.运送接收方注册编号(Shipping recipient’s registration number)。

i.对于企业:企业注册编号

ii.对于马来西亚公民:MyKad/MyTentera身分证号码

iii.对于非马来西亚公民:护照/MyPR/MyKAS号码

●进口和出口信息

针于商品的进口和出口,在电子发票附件中须强制附加以下2项数据栏目:

1.编号1、9等海关表格的参考号码(Reference number of Customs Form No 1, 9, etc)。进口货物申报表格的独特标识号码。

2.贸易术语(Incoterms)。一组定义了买方和卖方的责任国际贸易规则。

●选择性数据栏目

针对商品的进口和出口,在电子发票附件中可选择性增加的6项数据栏目如下:

1.产品税则编号(Product tariff code)(仅适用于商品)。商品在相关销售税法令下的谐调制度(Harmonized System)代码。

2.自由贸易协定信息(Free Trade Agreement Information)(仅适用于出口,如果适用)。两个或更多国家之间的贸易协定中概述的详细信息、条款和要求。

3.认证出口商的授权号码(例如:ATIGA号码)(Authorisation number for CertifiedExporter)(仅适用于出口,如果适用)。相关机构用于验证认证出口商的独特标识号码或代码。

4.编号2海关表格的参考号码(Reference number of Customs Form No. 2)。出口货物申报表格的独特标识号码。

5.原产地国(Country of Origin) 。商品的原产地描述。

6.其他费用的详细信息(Details of other charges)。额外费用的详细信息及应付金额。

●中小微企电子发票奖掖

阿布达立指出,中小微型企业可以向数字部旗下的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申请5000令吉拨款,协助他们落实电子发票。目前已经开放申请,可以浏览官网(https://www.mcmc.gov.my/en/gdpm)查询详情。

根据较早时的报道,政府为协助中小微型企业迈入自动化及数字化,准备了1亿令吉拨款,提供最高可达5000令吉拨款,可以用来提升销售系统、库存及数字化记账。

 

 

https://www.sinchew.com.my/news/20240311/finance/5450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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