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最新调查指出,国内大多数将在8月率先落实电子发票的企业,还没充分准备好迎接电子发票时代的到来,最主要原因是指南不清晰、缺乏引导和相关知识不足。
至于那些还在准备阶段的企业及商家,没有百分百信心能如期符合电子发票规格,除了需要更清晰及全面指导,也需更多时间融合系统。
试点计划即将开跑,时至今日到底还在乱什么?
税收局最近才于上月6日再更新电子发票指南,这一轮移除了实时(real-time),改为近实时交易验证存储,原先豁免发出电子发票的奖学金,不再享有这个特权,不过放宽对奢侈品和珠宝的电子发票的标准,即买家若无要求电子发票,则可发出合并性电子发票(consolidated e-invoice)。
此外,新指南也免除个人收付利息、电话费、保费、有线电视提供的月费回扣优惠需发出电子发票,更重要是还为保障MyInvois Portal网站运作能力,规定每次上载的文件容量及大小,一旦超出规定则企业及商家需分拆合并性电子发票上载系统。
在电子发票指南中,不乏“方便”及“减轻”商家负担的字眼,据市场人士观察,截至目前为止,税收局还在积极与各行各业展开广泛的讨论,至于讨论的细节及更新,都会通过税收局网站通告大家。
“鉴于各行业在落实电子发票上都会有各自面对的问题,现在的重点不止是税收局想要企业及商家如何做,而是他们做得到吗?”
税收局是否会有针对各行业的出具个别指南仍是未知数,另外就是与各行业广泛的讨论何时才会是尽头?待试点计划结束,电子发票指南会否大幅调整也是大家关心的事,撇开这些细节,软件服务供应商有限也是另一个企业及商家最为揪心的事。
经常接获企业及商家反馈的亚企理财中心税务与财务咨询总监拿督蔡兆源告诉《投资致富》,那些即将在8月正式落实电子发票的第一批企业与商家,目前最大的问题是怕时间会来不及。
“主要是税收局直到上月初还在与各行各业展开广泛讨论,假设讨论一直进行下去,税收局都会将各行业面对的问题收录进指南中,以让全部人知道讨论结果,则企业与商家需时时留意税收局有关电子发票的更新。”
他直言,税收局的本意是好,但讨论何时才是尽头,这个很重要,第一批即将在8月落实电子发票的企业及商家现在都在做准备,但却因为指南时不时更新陷入一个“卡住”的状态。
“可以讨论但不能无止境的讨论下去,各行业的指南何时出,时间线很重要,理论上来讲,应该是先有全面的指南后,才来给出落实的时间点。
蔡兆源补充:“我觉得现在这个时间点是问题,而商家要求(推迟落实)合理。”
何以企业及商家会觉得赶不及?他指出,第一批开跑的是年收入在1亿令吉及以上的企业,一般都会有大型软件供应商提供服务,但现在的情况是服务供应商也相当不足。
“目前,之余这些企业而言,转向电子发票最大的两个挑战,分别是指南是否已经就绪,和能处理电子软件供应商有限。”
经常与中小型企业分享税务资讯的YYC超越集团总裁兼财务专家拿汀叶欣向受访时点出另一挑战,即电子发票没有门槛,所有企业及商家都必须参与,故无形中加重小型商家的困难度。
“比如说前几年曾推行过的消费税(GST),是有一个门槛,即年收入逾50万令吉才需注册,但电子发票没有所谓最低门槛,只要你是做生意经商就需要发出电子发票。”
纵然再多两个半月,第一批年收入逾亿令吉的企业就要推行电子发票,但事实上真正准备妥当的企业并不多,有些还在观望,有些则在等待,剩下打算自己来,简而言之就是还不了解电子发票时代,人人收入和支出透明化,整个营运模式也会迎来一个大改变。
全球中小型企业总裁、企业主及高管辅导机构马来西亚伟事达(Vistage Malaysia)上月初,公布一项与大马经济研究院合作的调查研究,当中问及是否做好准备迎接电子发票,结果显示大多数公司还未充分准备。
马来西亚伟事达旗下会员超过1360人,合计年收入共有900亿令吉,且雇员超过13万人,参与此次调查的企业,有18%年度营业额逾亿令吉,今年8月就要参与电子发票,但将电子发票与现有系统融合就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加上时间紧迫还是有挑战。
叶欣向披露,很多企业在等(政府)推迟,有的则在了解阶段,也有的还没开始,从这些企业的做法来看,似乎都看轻了电子发票对公司营运的影响。
“电子发票不仅是收入和支出的证明,却是整个税务体系迎来一个巨变,只是这一段时间,企业及中小企业忙着处理准备给代理商、经销商和分销商的收入资料CP58表格,以及雇主报税表(E)等事宜,难免会忽略电子发票的细节。”
《投资致富》访问了3个税务专家后,大致整理了迈向电子发票的5个显著变化。
1)再也不能随心所欲开发票
叶欣向指出,电子发票时代企业对企业(B2B)的每一张发票都要提交给税收局验证及审核,待所有资料都正确才会通知供应商,至于企业对消费者(B2C)的部分,若消费者无需扣税,则可一个月做一次合并性电子发票即可。
“以前,没有人理你(企业及商家)发票怎么开,但踏入电子发票时代却是另一个光景,必须按照规定填妥必填的数据栏目(Data Field)。”
换言之,若之前在账目方面没有做足的企业及商家,在过渡至电子发票时代,要谨慎留意。
鉴于并非所有的商业活动可发出合并性电子发票,蔡兆源以建筑材料为例,点出一旦电子发票全面开跑后,那些非正规承包商料会先被扫除。
“以前那些专门接散工的小小承包商,包括外劳,以后没有税务识别号码(TIN)或护照,不能购买建材。”
2)改变DN(借项)和CN(贷项)的习惯
安式集团(ANC Group)创办人兼首席执行员廖振雄(淞老师)披露,很多企业及商家很喜欢什么事都DN和CN,这个习惯要改,毕竟过后一旦有任何修改,都需要重新走过电子发票的程序,即都要经税收局验证。
3)避免代客户还款
电子发票是收入与支出的证明,廖振雄指出,若你的行业很习惯帮客户代还一些款项的话,落实电子发票后,这个行为必须要改!
“因为代还的这些款项,不是你的收入证明。”
4)发票软件要更换
电子发票必填和可选填的栏目高达67项,廖振雄以最重要的税务识别号码为例,点出市面上的软件大多都没有这个选项,估计为迎合电子发票的到来,高达90%的软件都必须要改。
“另外,若你的顾客群有B2C也有B2B,系统也必须要改,因为在电子发票时代,商家系统必须具备可切换普通发票和电子发票的功能。B2C可以用普通发票,月底集合起来提交一张合并性电子发票,而B2B的电子发票则需要近实时上载系统。”
5)名片也要换
企业及商家在备战电子发票,为方便以后的作业模式,廖振雄点出,也应检讨名片格式。
“电子发票上需要有买家的税务识别码、名字(公司就放公司名)、身分证号码(公司则放注册号码)、地址,所以可以在名片上加上这些基本细节。”
对此,蔡兆源不排除,以后可能直接QR码扫一扫,就能直接进到税收局的页面,让有需要电子发票的买家也能自己填资料,毕竟科技一直在进步。
哪些领域将在走向电子发票时代,遭遇最大挑战?
1)需多开自发电子发票
蔡兆源披露,一般不涉及和国外有贸易的企业及商家会比较容易。
“外国供应商不在我们的税务体系内,故本地商家需要自发电子发票,尤其不能将同一个外国供应商的交易以合并性电子发票处理,需要单独自发电子发票,就是很多工的事。”
叶欣向则点出,有很多代理的直销行业也是需要很多自发电子发票。
2)是供应商也是买家
另一个也需要留意的是电商平台,目前的情况是,消费者在电商平台比如Shopee和Lazada购物,都是商家各自开出发票,但蔡兆源披露,在电子发票时代,电商平台将变成每项交易的供应商(Supplier),每项交易将负责开具电子发票(若有要求)及收据(若不需电子发票)给消费者。
“当交易结束,商家可从电商平台处取得货物出售的款项,而电商平台在这个情景下虽作为买家角色,需为每宗交易自发电子发票给供应商的商家/服务供应商。”
他提醒,这样的转变是相当重大的转变,毕竟这个操作不符合一般的生意运作模式,毕竟无论是Shopee或Lazada都不是真正的供应商,而由不是卖货方的平台出电子发票,在法律责任方面又会有怎样的改变,都值得关注。
“电商平台除了很多工作(开电子发票或收据给消费者、为每宗交易自发电子发票等),无形中责任也变得很大,另外电商平台会向商家征收佣金,在这个情况下需要出发票给后者。”
3)零售业
叶欣向点出,零售业顾客群体广,即有B2B也有B2C,所以需要在普通收据及电子发票的系统中来回切换,所以人手的培训很重要。
蔡兆源说,若企业及商家的交易对象也同样是商家,自然在推行电子发票会更为简单。
“起码不用一直自发电子发票,又或是每个月底将那些没有要求电子发票消费者的交易都集合起来,开出合并性电子发票。”
4)寄售(Consignment)
叶欣向指出,那些有在超市或霸级市场寄卖货品的商家,是没有办法即时统计销售,因超市方面一般都是一月结算,难免会有回溯发票(backdate invoice)的情况。
所幸,税收局最近更新的指南,在上载电子发票的部分已将实时的字眼移除。廖振雄表示,政府推出电子发票的目的是要让企业及商家,不能回溯也不能修改,要每天做结算。
“更新版指南只剩下近实时(near real-time),移除实时的用意是什么?近实时又是多少天?是换成每个月上载电子发票的意思吗?这些就没有更进一步的说明。虽然如此,但这版的指南做出这样的调整也不是不能理解,因为之前帮忙客户(模拟)落实电子发票的时候,就有遇到种种商家不可能不回溯的状况。”
“发票大变革”时代,非供应商的企业及商家在特定情况下需自发电子发票(self-billed e-invoice),证明支出与开销。
没有经商的个人,纵然是供应方,但也不具备发出电子发票的权利,在这样的情况下,接受方(买家)若是企业及商家,则需自己“完成”这个支出的过程供报税用途,即需要自己开具自发电子发票。
根据税收局,自发电子发票仅供付款给代理/经销/分销商、由外国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及服务、股息红利、电子商务交易、合规投注与博彩公司派发给得主的奖金(目前暂时豁免发出自发电子发票)、向个人纳税人(没有经营生意的个人)购买的商品及服务及利息(除了向广大群众或公司支付利息的金融机构、员工支付给雇主的利息,和外国付款人支付给本地企业及商家的利息)。
这里有个简单的例子,应该可以解答企业及商家疑惑。阿末是ABC公司的全职员工,他决定出售游戏机给IT电脑私人有限公司,鉴于阿末并非生意人,所以IT电脑虽是买家,但也需扮演供应商角色,针对向阿末购买游戏机开出自发电子发票。
一旦这张自发电子发票获得税收局认证,则作为买家的IT电脑可将其作为公司的支出证明,而在这个情况下,阿末无需开出电子发票。
税务专家指出,年收入少于2500万令吉的中小型企业现阶段可尽可能了解并“吃透”电子发票指南,避免人云亦云,到真正推行时也不至于手忙脚乱。
随着第一批企业即将在8月落实电子发票,其他商家难免担心,蔡兆源奉劝其他批次推行电子发票的企业及商家,先不要想那么多。
“现阶段可先观摩大企业落实电子发票的情况,在这个期间争取更多的了解电子发票,不了解会抗拒是正常,切记不要人云亦云。”
叶欣向及廖振雄则认为,中小型及微型企业应把握这一年的时间,多了解电子发票,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
3期的系列带出了迈向电子发票的准备阶段,再到实战潜在会面对的问题,以及最后这一篇道出挑战及可能会有的转变,希望能让还在准备阶段的商家能掌握基本概念,更有信心迎接电子发票,往后还是要密切留意税收局的更新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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