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措施将根据企业的年度营业额门槛,从今年8月起分阶段实施。从2025年7月1日起,所有企业包括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MSME)将被强制要求发出电子发票(e-Invoice)。
电子发票措施是让企业向税务机构呈报其销售和服务收入的一种机制,旨在提高税务合规水平,进而帮助政府应对影子经济问题。
对于包括微小中型企业在内的商家,政府希望电子发票措施可以协助企业建立更有序的销售和采购记录及文件存储制度,从而简化业务操作。
目前,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82(1)(b)条款的规定,销售商品年度营业额超过15万令吉或提供服务年度营业额超过10万令吉的微小中型企业,都必须为所有交易,发出具连续编号(serially number)的收据。
第二财政部长拿督斯里阿米尔韩查说,政府意识到微小中型企业在适应电子发票过程中将面临的挑战,特别是营运成本增加、技术应用以及对电子发票知识准备不足。
因此,政府同意允许微小中型企业发出合并性电子发票(Consolidated e-invoice),即将每月的所有销售交易合并成一张发票,并需在下一个月的前7天内提交给税收局。
为了帮助和方便微小中型企业,有两种方法可以让他们将电子发票传送给税收局:
1. 通过MyInvois网站和销售点系统(POS)传送数据。使用MyInvois网站将不涉及额外成本,因为它是可以被免费使用的;或
2. 将企业会计系统与MyInvois系统连接。选择自行创建系统或使用技术提供商的商家,政府提供以下税收奖掖:
i. 从2024年起,购买信息通信技术(ICT)设备和电脑软件配套的资本优惠(Capital allowance)申索期限从4年减少至3年;
ii. 从2024至2027年,每个估税年可获得最高5万令吉的咨询费用税务扣除。
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20条款,在没有合理的理由下,无法如期落实电子发票属于违规行为,如果被提控上庭,一旦罪成,可被罚款200至2万令吉,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第二财政部长说,政府也将确保过渡期间,将能够更灵活地实施电子发票措施,也将采取“教育和纠正”的方式进行。政府将继续致力于帮助所有企业包括微小中型企业全面实施电子发票措施。
在多方的要求下,第二财政部长日前在国会宣布,政府了解小型商贩,如炸香蕉摊、路边摊贩或家庭作坊需要时间适应电子发票措施。因此,在这时期,年度营业额低于15万令吉的小商贩皆可以完全被豁免电子发票。但是,政府还是鼓励小商贩参与电子发票措施,以配合国家推动业务数字化的愿景。
对于“可怕”的电子发票,炸香蕉嫂现在可以安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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