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by Hustle > 2013-03-14 11:02 | Report Abuse

(雪蘭莪.沙登13日訊)一名汽車維修技工申訴,他因右眼的眼球內患上惡性腫瘤,而到醫院進行切除手術,但在完成手術後,保險公司卻以腫瘤並沒有擴散至眼球外,並不屬於癌症類型,而拒絕作出賠償。 這名男子陳克宏(32歲)聲稱,由於目前單眼的關係,使他容易疲倦,造成他的工作效率降低,收入也大減,而且家中分別育有4歲和7個月大的女兒,而希望得到保險公司合理的賠償。 陳克宏週三在父親陳文禮(64歲)的陪同下,在民主行動黨沙登區國會議員張念群召開的記者會上指出,該保險代理員及上司皆向他解釋,有關“癌症"的定義是癌細胞擴散至其他組織,但是他的案例是癌細胞在眼球內,並沒有擴散至其他組織,所以保險公司不能批准他的索償。 醫藥報告沒歸納癌症類 他說,據他瞭解,醫院將他的醫藥報告歸納於“眼科類",並沒有歸納在“癌症類",以致他的索償不獲保險公司的認可,遲遲得不到8萬令吉的賠償。 他披露,有關保單是在2011年透過友人購買,每個月保費900令吉,當中條規包括癌症賠償8萬令吉。 他說,他已經委任律師向院方討取癌症的報告,希望可以得到對方合理的交代。 陳克宏是在去年覺得右眼疼痛,隨後5月份因疼痛不已,使他無法正常作息,才到附近診療所檢驗,得知右眼球內患上脈絡膜黑色素瘤。隨後,診療所醫生建議他到醫院的眼部專科檢驗,才赫然發現自己眼球內患有腫瘤。 他說,他隨後前往新加坡進行3次的檢驗,最後在醫生的推薦下,在12月份回到吉隆坡某醫院進行切除手術,目前還要維持為期5年、每3個月前往吉隆坡同善醫院複診,每次費用大約100令吉。 張念群認為,該保險公司猶如在玩弄文字遊戲,所以她將此案交由金融仲裁局作出申訴,以助陳克宏討回公道。 她指出,她已經向專業人士諮詢;如醫生和律師等,他們都聲稱陳克宏接受的治療符合癌症的治療過程,所以認為此案可以上訴,讓當事人得到公平的待遇。(光明日報) No wonder most of the people not supporting Insurance counter,really bastard Dracula...

Be the first to like this.

0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Market Buz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