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財經評論

李勇坚‧数码货币投资元年

Tan KW
Publish date: Thu, 24 Jan 2019, 09:34 AM
随著2019年资本市场和服务(证券解决方案)(数码货币和数码代币)令正式在上周二(1月15日)生效,大马证监会将拥有监管权力,以及将于3月杪推出条例框架,这意味着合法的数码货币交易及投资时代即将到来,大马资金市场在2019年正式进入了数码货币投资的元年。

随著2019年资本市场和服务(证券解决方案)(数码货币和数码代币)令正式在上周二(1月15日)生效,大马证监会将拥有监管权力,以及将于3月杪推出条例框架,这意味着合法的数码货币交易及投资时代即将到来,大马资金市场在2019年正式进入了数码货币投资的元年。

过去加密货币交易属于无王管的灰色地带,容易被用作金钱游戏和非法敛财工具,甚至可能用于洗黑钱或恐怖活动融资,当局既然无法杜绝,最好的做法就是加以监管。

在新法令下,未经大马证监会批准私自进行首次代币发行(ICO)或经营电子资产交易者将受对付,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0年及罚款不超过1000万令吉,这将足以阻吓非法数码货币投资活动。

新条例要到3月杪才出炉,但相信不少公司都已摩拳擦掌,准备从中分一杯羹,发行本身的数码货币,甚至希盟政府早前也表示有意发行“希盟币”,作为世界第一个使用这两种技术的政治筹款平台,同时也可用于向政府机构或部门付款。

不过,从大马当局将数码货币归证监会而非国家银行监管,就已表明数码货币绝对不是一种货币单位,它只是一种金融产品或投资工具,无法取代目前由国行发行和监管的货币。

大马财政部相信,数码资产可作为创业家及新企业的集资替代渠道,也可作为投资者的替代资产类别。

因此,在最新条例下,数码货币或ICO主要是作为新增的上市集资平台,很可能就像目前的第三板(LEAP),或是股权众筹和个人对个人贷款(P2PLoan)等,主要供少数特定投资者(成熟老练或高净值投资者)参与。

这类融资平台,只属小众市场,少了广大散户的参与,难以掀起热潮,一路来的表现不汤不水,能达到多少集资的效果令人质疑。

对全球投资于加密货币的投资者而言,2018年是不堪回首的一年,加密货币泡沬爆破,价格从高峰滑落,不少投资者醒觉,加密货币纯属投机炒作,毫无实际价值而言,投资者对于即将上路的ICO还有多少信心,也是一个疑问。

当局落实监管数码货币的条例,重点应放在杜绝非法金钱游戏和反洗黑钱,至于数码货币的集资和投资功能,不要期望太高。

 

http://www.sinchew.com.my/node/1832785/李勇坚‧数码货币投资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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