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日報/投資致富‧企業故事

企業監管讓上市公司更透明

Tan KW
Publish date: Sun, 13 Apr 2014, 09:40 PM

 

2014-04-13 19:26


企業監管,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但卻是很多上市公司忽略的一環,市場一直對此課題爭論不休,究竟市場是否應該祭出更多條例來增強企業監管?

小股東監督機構(MSWG)企業服務經理利雅拉曼指出,在企業監管課題上,董事薪酬始終是最受關注的一環,特別是若有關公司沒有詳細列出個別董事的薪酬,更令投資者感到無奈。

“雖然大馬上市條例闡明公司僅須提供董事總薪酬,但我們期望公司本身能更具透明度,儘可能將最敏感的薪酬事宜詳儘列出。”

她舉例,新加坡擁有良好的架構,連高層執行人員的薪資也清楚列出,展現高度透明度的一面。

“這絕對是值得讚賞的做法,當然我們期望大馬企業也能夠跟著提昇各自的企業監管,將透明度提昇至更高層次。”

蒙納斯大學商業研究院校董事兼會計及金融主管費迪南博士表示,在其他國家如鄰國新加坡,上市公司都會詳細列出個別董事的薪酬,包括津貼及花紅等,讓投資者一目了然。

他說,若首席執行員的薪酬比其他董事部成員顯著高,這可能會引起“衝突”,擔心首席執行員可能從公司身上攫取利益。

同時,他指出,一項調查顯示,若董事薪酬過高,也與企業價值起逆向關係,即企業價值較低,包括回酬及資產回酬等。

“CEO薪資過高,除了影響企業價值,也導致市值下降。”

獨立董事薪酬不應過高

利雅拉曼強調,獨立董事薪酬不應過高,或接受認股甚至派股計劃,因為這會削弱獨立董事的“獨立性”。

“獨立董事至關重要,其職責是扮演監督的角色,所以若薪酬太高,可能會引起一些衝突及矛盾,進而影響獨立董事的公信力。”

針對獨立董事年限應否訂在9年,上市公司聯合會首席執行員黃芬妮指出,從正面角度來看,任期較久的獨立董事更能掌握公司的業務發展,對公司而言是好事。

“無論如何,最重要是切勿濫用本身的職權。”

利雅拉曼認為,大馬可仿效英國,採取兩線投選方式,即除了讓大股東決定獨立董事的去留,也應該讓小股東擁有投票權。”

費迪南說,雖然市場一直呼吁提高女性在企業董事部的參與度,不過這仍得根據有關人士的實力,不應過急,否則將適得其反,影響公司的業務表現。

企業監管
消除負面印象

黃芬妮表示,企業監管不僅是一家公司的內部問題,其實更涉及相關方面,包括投資者、客戶、稽查師、監管者及供應商等。

她說,企業監管關乎管理層的領導能力、效率、責任感、薪酬及股東關係,而且領導價值及行為及個人態度,都是建議穩健監管的重要成份。

“採取有效的風險管理、良好操守及更透明的處理方式,將令營運變得更加順暢。”

可是,企業監管又正面臨怎樣的問題呢?會對企業形成更大的負擔嗎?

她說,大馬於2年前已開始推行“大馬企業監管大藍圖”,闡明股東權益、董事職責、進行決策的透明度、企業顧問扮演的角色及企業監管條例等。

過去企業都給人們不好的印象,包括在90年代末期,多家企業及銀行寫下近1千億令吉呆賬額,而且爆發多項“企業醜聞”,如涉及金鵬集團(Transmile)及伊斯蘭銀行(Bank Islam)等。

“當然也少不了一些政府部門的稽查報告,導致整體印象欠佳。”

不過,她說,目前企業監管已有所改善,期望可消除市場存有的負面印象。

東盟記分卡
提高企業監管標準

她表示,“東盟記分卡”措施也是未來的重點發展項目,與東盟資金市場論壇起相輔效益、提高東盟上市公司的企業監管標準及以更具國際視野。

“區域各國已有多家公司參與此計劃,包括大馬的50家公司。”

該計劃首階段將以股東權益、股東角色、董事部職責及透明度等為衡量基準,接著次階段則以賞罰為考量,是否給予適當的獎賞或施予罰款。

平衡監管
免影響企業“自由操作”

與其實施更多嚴苛條例“迫使”企業遵守企業監管守則,倒不如讓企業“自動自發”,加強企業監管,因而是否也應“收放自如”,以取得更大的平衡?

利雅拉曼表示,企業監管不應“過度監管”,當中應取得平衡,以免“逼得太緊”。

黃芬妮則指出,作為一個自由經濟市場,若過於約束企業,將與其初衷起衝突,進而影響其“自由操作”模式。

然而,費迪南卻持稍微不同的看法,並指沒有真正所謂的自由市場,一切都需要有一定程度的管制。

“像美國次貸風暴的爆發,也是因為缺乏市場有序管制而釀成的。”

黃芬妮指出,若企業管理欠佳或疲弱,將無法帶來良好的企業監管,甚至確保盈利水平看俏,惟各項措施的真正效益需要隨著時間流逝才能彰顯。

“說到底,最終一切還是得回歸其可行性、相關性及平衡性,以達到最高的企業監管水平。”(星洲日報/投資致富‧企業故事‧文:李永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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