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先生今年已經59歲,加上身體狀況不是很好,所以害怕自己命不久矣。
他打算要繕寫遺囑並把資產分配給他的妻子和兩個孩子。他最值錢的資產就是現在他本身和妻子一起住著的房子。這間房子目前的市值100萬令吉。
擔心孩子賣掉房子
老伴沒屋住
這個價格令張先生感到非常擔心。他的孩子將會被這間房子的高價所吸引而把房子賣掉,因為他清楚自己的孩子都不是非常的孝順而且對物質也非常重視。
他們也許不會好好地照顧已經年邁的母親,最終張先生的妻子可能會無家可歸。
張先生現在遇到一個困境,他應該把他的房子留給妻子嗎?但是又有甚麼辦法可以阻止他的孩子強迫他的妻子把房子賣掉呢?因為他知道自己的妻子一定會把房子交給孩子。
張先生要怎樣才可以確保自己的妻子能夠安穩地生活呢?
2項選擇:設立遺囑信託
或信託宣告書
其實張先生可以有兩個選擇,第一個選擇是繕寫一份遺囑並設立遺囑信託,讓一個信託人持有張先生的房子,讓他的妻子在有生之年都可以住在這間房子。這樣張先生需要委任一間可靠的信託公司作為房子的信託人,也就是讓房子暫時轉為信託人的名下。
這樣他的孩子就不能教唆母親轉換房子給他們,因為這間房子並不是他們母親名下的產業。
第二個選擇就是張先生設立一份房子的信託宣告書。在這個信託宣告書裡,張先生將委任自己為這間房子的第一信託人,而信託公司將被委任為替補的信託人。
一旦張先生去世後,信託公司將按照信託契約的條款,把房子轉到自己的名下並讓張先生的妻子可以繼續住在那間房子裡。現在張先生只需要跟信託公司簽署信託契約和授權書,張先生的妻子往後就能安穩地住在這間房子裡。直到妻子去世後,信託公司才把房子轉移給他的孩子。
委任信託公司為信託人的主要好處是,信託公司會根據信託契約裡的條款並且公正地執行任務。
如果選擇簽署信託授權書,房子的轉移將會非常迅速完成因為不需要申請法庭的授權書就能把房子轉到信託人的名下。
當張先生在世時,並不需要任何的轉移費用因為房子的信託人依然是張先生本人。只有在張先生去世後,才需要繳交房子的轉移費用。
因此如果一個人擔心他去世後遺產會如何處理,最好的方法就是把自己遺願寫在遺囑信託裡或者簽署信託宣告書。
本文由樂委信託公司(受認證及提供專業遺產規劃的信託公司)為您呈獻。(星洲日報/投資致富‧遺產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