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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行世代交替系列二)‧潔蒂:“堅守原則,做對的事”

Tan KW
Publish date: Tue, 05 Apr 2016, 05:03 PM

2016-04-04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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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亞洲金融風暴帶來的狂風暴雨,將我國金融業根基不穩的問題展露無疑,不少金融機構還得政府出手相助才能安度難關。

 

  • 回憶起任內經歷過的大風大浪,潔蒂認為,1997/1998年金融危機最叫人難忘,因其範圍涵蓋整個區域,而部份國家的處理方式加劇了風暴強度。(圖:星洲網)

10年後的2008年,全球掀起更大的金融風暴,花旗集團、美國銀行等國際知名銀行集團均遭受重創,但大馬銀行業卻彷彿躲開暴風圈,只有小雨纖纖風細細,難怪國家銀行總裁丹斯里潔蒂總是自豪地將“我們的金融機構基礎強穩”這句話掛在嘴邊。

 

十年人事幾番新,大馬金融業究竟怎樣在短短10多年間脫胎換骨?不妨看看,金融業改革總策劃師潔蒂是如何化腐朽為神奇。

 

12A總裁潔蒂4大改革

回憶起任內經歷過的大風大浪,潔蒂認為,1997/1998年金融危機最叫人難忘,因其範圍涵蓋整個區域,而部份國家的處理方式加劇了風暴強度。

“我們沒有看到終點的跡象,投機活動依然非常集中,我們知道如何解決金融業資金吃緊等問題,畢竟當時我們的經濟增長還有7%。但在1998年,我們竟然錄得經濟衰退7%的歷史之最,我們從未面對如此嚴峻的經濟萎縮情況。”

更重要的是,當時的金融機構也不是那麼沉穩,1997/1998年亞洲金融風暴期間,國內銀行因過度放貸、資金不足和管理不佳,令一些根基不穩的金融機構陷入倒閉危機,迫使國行出手相救。

也許是傷得深,所有感受特別深刻,因此改革的力度也就更大,潔蒂坦言如果不是經濟結構多元化,以及金融市場強化,當前能源與原產品價格崩跌,可能已經叫大馬無力招架。

因此,在上期探討的3大改革後,本期將繼續追蹤潔蒂任內其餘4大改革。

 

國行獨立性
不受政治干預

何為獨立性,潔蒂解釋,任何國行決策程序不受到外圍因素干擾,實際權限獲得尊重。

“每個中行工作者都知道,獨立性是我們最珍惜,以及極力希望保護的東西。這是一項文化,在我未加入國行時,這樣的文化就已經存在。我們的任何決策都不應受到政治因素影響。”

她解釋,作為中行,政策不可朝令夕改,這樣中行的威信將蕩然無存,也將失去民眾的信任。

“政治家通過選票獲得權力,但我們並不是通過選票選出來的。我們的權力來自於民眾的尊重和信心,如果我們喪失權力,我們將無法有效地辦事。”

潔蒂還分享了“獨立性”小故事,說曾有與會者詢問各國中行總裁如何應對政治干預,南非中行總裁回應:“這時你就需要堅守陣地。”,但潔蒂補了一句“你得確保自己站得住腳(Stand on a solidground),因為只有傳遞對人民的承諾,永遠做對的事情,你才有堅守原則的力量。”

因此,為了堅守那珍貴的獨立性,潔蒂可是下了很大功夫在修改法令上,以給予國行更大的執行和管轄權。

 

修改金融法賦國行更大權力

在她任內,國行至少對10個金融法令進行修改,以給予領域更高的明確性,同時強化可預測性。其中,國行在2012年一口氣提呈3個和金融服務有關的法案,分別是2012年金融服務法案、2012年伊斯蘭金融服務法案及2012年大馬國家銀行修正案。

當中,2012年金融服務法案也賦予國行更大權力,包括可採取民事法律行動,起訴違法者和索取賠償,法庭審訊後發出庭令,諭令相關公司和負責人賠償。

該法案156條文及158條文也賦予國行行政權力,指示金融機構負責人停止任何當局認為不適當的活動,包括繼續業務如發放貸款、投資、收取資金、制定保單等,違反者可罰款不超過5千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10年或兩者兼施。

更重要的是,2009年國家銀行法令的修正,因為舊版法令是在1958年擬定的,已經無法有效地應對面貌截然不同的經濟與金融局勢,因此通過全面檢討國行使命、管理、可靠性及現有法律架構,以賦予國行必要的權力。

國行現執行個人機構監管框架,主要根據宏觀審慎進行評估,從宏觀角度鑑定風險將為個人機構在監管評估上提供重要數據,而新法令的生效,銀行採取監督和提前採取措施,應對金融穩定風險能力將獲得加強。

新法令內容包括擴大銀行在執行監督和迅速對金融機構,甚至是非監管機構提供解決方案,將進一步強化現有消費者保護框架,以解決錯誤銷售實踐和創造更有效落實商業產品監管的環境。

 

金融市場發展與改革
銀行合併
發展伊金融

1997/1998年亞洲金融風暴揭開了大馬金融業脆弱的一面,身為金融服務業大家長的國行,自然得下更多的苦工,鞭策子弟兵們更加發憤圖強。

在接任國行總裁隔年(2001年),潔蒂即出台《金融市場大藍圖》(FMSP)加強銀行業資源整合,希望專注促進銀行業合併來加強金融機構實力,同時積極加強條例和管制架構,並集中發展伊斯蘭金融環節,期望能崛起成為全球伊斯蘭金融中心。

FMSP發展策略涵蓋銀行業、保險業、伊斯蘭銀行業和保險業、發展融資機構、替代融資手段和納閩國際岸外金融中心等環節,以打造出一個更具競爭力、更有效、更穩定和更具活力的金融體系。

在FMSP烘托下,國內銀行業開始進行整合,其中聯昌集團(CIMB,1023,主板金融組)併購南方銀行,大馬銀行(AMBANK,1015,主板金融組)、安聯金融(AFG,2488,主板金融組)、艾芬控股(AFFIN,5185,主板金融組)也紛紛引進澳紐銀行、淡馬錫控股和東亞銀行等外資策略股東。

 

9大目標強化金融體系

FMSP大獲成功,國行接著在2011年再推介《新金融大藍圖》(2011-2020),建議9大目標,包括加強大馬金融領域在國際的參與和銜接,推出更多高增值產品和服務,加強金融體系的穩健,進一步強化大馬的金融體系表現,加強金融領域在經濟重要性。

新藍圖與第一金融業大藍圖的不同,是新藍圖以共享而非領域為基礎來採取整合性的政策,反映金融領域的多方聯繫提高、國際聯繫與區域整合擴大與金融領域扮演更重大的角色,即超越國內,走向區域與國際。

在細心呵護下,大馬金融業日趨強穩,金融領域總資產從2000年的1.243兆令吉增長89.54%至2015年杪的2.356兆令吉,但更重要的是資產素質大躍進,銀行系統淨呆賬率從2000年的6.3%顯著下滑至2015年杪的1.6%。

銀行業資本依舊充裕,風險加權資本率(RWCR)從2000年的12%以上提昇至2015年杪的16.1%,顯著高於巴塞爾III資本要求。

 

深化債券市場

除鞏固銀行業根基外,潔蒂也深化債券等其他資金市場,不僅為市場提供更多的融資平台,同時也可良好地分散風險。

數據顯示,大馬資金市場總籌資額從2000年的404億令吉,提昇至2015年的3千314億令吉,其中企業債券市場總籌資額從2000年的238億令吉提高至2015年的860億令吉。

此外,債券市場佔國內生產總值(GDP)比重從2000年的71.2%走揚至逾100%,更是亞洲第三大本幣債市佔GDP市場。

伊債市場方面,大馬仍堅守全球最大伊債市場寶座,佔去年全球新伊債發售量的53%或348億美元。

 

崛起為全球伊金融樞紐

完善基礎建設
強化監管架構

打造完善的伊斯蘭金融系統是第四任國行總裁丹斯里查化胡申畢生夢想,可惜壯志未酬,就因外匯虧損案件提前下台,結果美好的伊斯蘭金融市場的宏圖大業就留待潔蒂幫他完成。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將一個新興金融領域由零化有,當務之急就是準備好完善的基礎設施。

潔蒂在2001年落實的《金融市場大藍圖》中,將伊斯蘭銀行業的發展重點放在成立董事委員會、設定標準,以及聘請經驗豐富和高素質的雇員來築起強大的管理能力,而保險業則著重於提高伊斯蘭保險業者數量來加速伊險領域擴張。

要數伊行和金融業重大發展,2003年高等法院獲準審理所有伊銀和金融案件,開始奠定伊斯蘭金融發展所需的法定基礎建設。

此外,通過法律檢討委員會(Law Reform Commission)的成立,開始對普通法(Common Law)為基準的法律進行修正,以設立有效滿足伊銀和金融獨特交易需求的法律框架。

為進一步完善基礎建設,政府對1983年伊斯蘭銀行法令和1984年伊斯蘭保險法令也進行初步評估,同時1958年國家銀行法令的修正,也強化伊斯蘭顧問委員會架構,將之列為伊行和金融相關事務的唯一決策者。

國行也發出指南來強化伊銀和伊險業者的伊斯蘭委員會架構,以及鑑定相關委員會的架構、角色與責任,大大強化伊斯蘭監管架構的效率。

不過,潔蒂清楚瞭解單靠伊斯蘭法律是無法維持伊斯蘭銀行與金融,長遠來看,伊斯蘭金融必須提供全面、創意和具競爭力,同時又符合伊斯蘭法律的伊斯蘭金融產品與服務,才能滿足客戶與商家對產品與服務提出品質的需求。

 

3階段建設伊金融

因此,潔蒂在2011年推介《金融市場大藍圖》(2001年至2010年),提出將分3個階段來建設伊斯蘭金融領域,其中第一階段是強化營運與機構基礎建設,重點在於準備提供伊銀和伊險業者擴張的穩定平台,包括提供良好的營運架構、成立研究與培訓機構等工作來強化領域競爭力和總體實力。

在第二階段,國行為加強領域競爭,開始向符合資格的本地公司發出新執照,同時也進一步強化和提昇領域基礎設施,而最後階段則是向符合資格的外資銀行發出新執照,以強化領域表現,同時促進效率和金融創新。

 

走向國際化
培訓人才

金融市場大藍圖大獲成功,國行在第二金融市場大藍圖(2011年至2020年)後再接再厲,目標鎖定伊斯蘭金融國際化,策略包括進一步鞏固伊斯蘭金融系統,以提高國際伊斯蘭金融流的數量,並支援不同業者與創新回教金融工具。

此外,國行也將進一步發展並加強機構結構,包括合法與伊斯蘭架構,以支持伊斯蘭金融交易,同時續提昇伊斯蘭金融的領導地位。例如,成立一個單一整合的伊斯蘭教顧問協調單位。

但有良好的基礎設施是不夠的,國行也意識到金融市場人才培訓才是確保領域走得長久的關鍵,因此陸續成立伊斯蘭金融國際教育中心(INCEIF)、亞洲金融學院(AIF)等機構為金融服務領域開發人力資本。

在國行一步一腳印下,伊斯蘭銀行資產規模從2000年的471億令吉擴大逾10倍至2015年的5千353億6千770萬令吉,資產佔總銀行系統比重從2000年的9.7%擴大至2014年的約26%,並放眼在2020年比重能擴大至40%。

截至2015年杪,伊銀總呆賬率企於1.2%,比較2000年為7%,同時流動資金覆蓋率(LCR)也企於健康的113%,遠比今年1月最低的70%門檻來得高。

伊險領域也顯著擴張,大馬伊險現佔總東盟市場逾70%,而截至去年杪保險與伊險資本適足率達到245.4%。

 

消費者保障與風險管理

平衡銀行與客戶利益

銀行從事與“金錢”有關的業務,而凡與“金錢”扯上關係都變得異常敏感和難搞,因此身為銀行業監管單位的國行,除了得確保銀行業穩定性外,還得幫銀行解決所有與“金錢”相關的問題。

其中,最複雜的莫過於銀行與客戶的關係問題。銀行和客戶的關係是雙向的,既是主也是僕,兩者的關聯比起其他領域更深,因此任何一方出現問題,都將引起巨大的震盪。

因此,國行的責任就得平衡兩者利益關係,政策也要惠及雙方。

從保障消費者權益來看,國行在2005年9月開始強制銀行實施存款保險制,所有個人(包括外國人)、商業機構和其他機構都將在制度下受保,個人存款人、在個別金融機構的最高存款保障為6萬令吉,包括本金、利息與回酬在內。

此外,國行也成立信貸諮詢與債務管理機構(AKPK),協助借貸雙方通過法庭以外的程序,私下協議來償還款項。

至於維持銀行業的穩定性,國行在2012年落實負責任貸款指南,以確保唯有真正有能力償還債務者,才能獲得貸款,避免銀行業因過度放貸,將資產素質置入風險。

至於2013年陸續公佈的多項打房和打家債措施,如限制個人貸款最高期限為10年、提供給購買住宅和非住宅產業的融資,最高期限為35年,以及禁止提供事先獲准的個人融資產品等,則意在創造雙贏,即避免消費者過度舉債,又可防止銀行業因過度放貸,未來可能面對更高的風險。

 

遺憾電子收付系統成長緩慢

數完潔蒂的種種改革成就,現在來談談她任期的遺憾。潔蒂說:“我對電子收付系統(E-Payment)成長緩慢最感遺憾。”

其實,潔蒂的遺憾早在第二金融市場大藍圖中表露無疑,而國行也放眼續在藍圖中推廣電子收付系統,以讓電子收付系統的交易在2020年從人均44項增至200項。

潔蒂表示,推動電子收付系統並非之前的優先目標,儘管已取得一定的增長,但希望進一步提高使用量,以加強金融系統的效率並保持國際競爭力。

2010年電子收付系統的使用量,已自2005年的22項倍增至44項,扣賬卡(Debit Cards)成長最顯著,增加8.2倍;網上銀行(Internet Banking)增6.3倍;銀行間直接轉賬(Interbank GIRO)增4.5倍。

根據金融大藍圖,國行放眼2020年扣賬卡交易,自人均0.6倍提高到30項,同時支票交易量自2億零700萬減至1億項。

 

結語:

國行總裁不易當,既要阻擋政治干預,政策又得拿捏精準,但潔蒂表現確實不俗,“12A”的特優成績就是最佳證明。

只可惜,不是所有人的努力都獲得世人看見,其中7任國行總裁中有將近一半是提前下課的,但我們能否定他們的努力嗎?

下期,我們將回顧那些提前下課的國行總裁事蹟。

 

 

(星洲日報/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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