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家们认为,电子发票(e-Invoice)的落实有助于增加税收,虽然难以直接计算整体效益,但相信能帮助政府达到今年税收(直接与间接税收)目标的2436亿令吉;去年修正后的税收是2292亿令吉。今年首季,我国整体收入约近700亿令吉,当中369亿令吉来自直接税收(如所得税)、157亿令吉是间接税收(如销售税、服务税),其它是非税务收入。
虽然经济学家看好政府今年设下的2436亿令吉税收及更低财政赤字可达标,不过税收占国内生产总值(GDP 的比率仍低于历史标准及区域同侪,所以建议政府可将年度税收目标设在15至20%区间。税收占国内生产总值(GDP 的比率偏低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我国仍然面对逃税的问题。因此,打击逃税是税收局的首要任务之一。
上期我们谈过只是今年,截至6月30日,大约有52万零500名纳税人因各种不合规行为而接受了税务审查和调查,该局总共收取了37亿令吉的额外税款和罚款。
税收局在上个月在巴生河流域地区展开了一项名为《大企业(Mega Corp)特别合规行动》的大规模执法行动,以加强对大企业、特定行业和跨国公司的税法执法。此行动重点关注于激进税务规划(aggressive tax planning)、关联公司之间的交易(relatedcompanies’ transactions)以及特定行业(specialised industries)的相关问题。
税收局总监在今年7月举行的《2024年全国税务大会》上表示,税收局在2024年税务审查和调查的焦点将是以下的人士与领域:
1.高净值人士(High net worth individuals)。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曾提醒税务局无论社会地位如何,都要对所有逃税者包括高净值人士采取严厉行动,以消除任何有关富裕人士逃税不会面临任何后果的错误观念。
税务局的焦点将是针对涉及与税务申报不相称的资产和财富。因此,高净值人士将是税务局的重点监控对象,他们必须解释其收入来源,以及证明其税款申报正确。
2. 境外收入(Foreign income)。从2022年1月1日起,税务居民在大马收到的源自国外的收入将须缴纳所得税。
虽然如此,政府也提供为期5年(2022-2026年)的税务豁免(i)个人收到源自国外的收入将享有税务豁免,前提是这些收入不是来自大马的合伙企业;与(ii)公司和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收到源自国外股息将享有税务豁免,但须符合特定条件。问题是那些没豁免的境外收入,纳税人是否报税?
3. 国内转让定价交易(Domestic transfer pricing transactions) 。转让定价是指关联方之间转移的货物、服务和无形资产的定价规则和法规。关联方例如子公司、分行或处于共同控制下的公司。转让定价法规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arm’s length principle)进行——即所收取的价格与独立实体在类似情况下的价格一致。过去,税收局的焦点都放在跨境交易。
4. 数字经济(Digital economy)。直至2022年底,我国的数字经济规模已增长至2050亿令吉,占该国GDP的14%,其中电子商务和金融科技是主要的增长驱动力。这两个行业共同占据了大马数字经济的90%。税收局已成立了一个名为《数字经济审查科》的特别部门,以监控和追踪涉嫌不遵守税法的实体。这个部门监控的不只是数字企业家和从事电子商务业务的公司,也包括网红等等。
5. 影子经济 (Shadow economy)。影子经济包括(i)法律允许的活动。这些个人或企业通常遵守法律,例如在大马公司委员会注册并获得地方当局的许可证,但却不遵守税法如贩商等等; (ii)非法的活动。这些活动也受税法的约束。此类别的活动包括走私活动、洗黑钱、非法赌博、贩毒、未注册的夜总会,甚至是人口贩卖等等。
6. 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44(6)条款批准的机构或组织 [ Institution/organisationsapproved under Section 44(6)] 。一般上,这类机构或组织如医院、慈善团体都享有免税地位,但会有附带条件,如独立董事或信托人比率、某些事务进行前须获得税收局批准等等。如果不符合附带条件其免税地位将被取消,它们将须依据现有税法缴税。
7. 税务奖掖(Tax incentives) 。一般上,税务奖掖都会有附带条件,如增值(value add)比率、技术员工比率等等。从我们过去处理税务审查和调查的经验显示,有些公司因忽略符合税务奖掖的附带条件而不能享有其税务奖掖。它们不只须缴付原有的税款而且也被征收罚款。此外,某些公司也可通过转让定价来极大化其税务奖掖,非法减少税款而被调查。
读了以上文章,你是税收局追税的对象吗?
https://www.sinchew.com.my/news/20240909/finance/5901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