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观点

RCEP的意义/黄锦荣

Tan KW
Publish date: Mon, 30 Nov 2020, 11:32 PM

延续了两年多的中美贸易战,对全球贸易最大的伤害不在于关税壁垒,而是让受国内政治牵动的单边主义抬头,冲蚀着多年来艰辛建立的多边贸易机制,进一步削弱国际自由秩序。

因此,东盟和对话国能在全球经济动荡的时候,签下一份覆盖全球三分之一人口、经济规模占了全球生产总值(GDP)近乎三成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确实是项振奋人心的发展,给不断褪色的贸易多边主义打了支强心剂。

但强心剂不是万灵丹。姑且不论协定要生效那还得等待至少六个东盟国家,和三个对话国在国内个别进行修正和寻求国会的通过,即便协定生效了,对成员国经济的影响也会有深浅,大马可能就属于后者。

RCEP成员国全都和我国签了自由贸易协定,既有东南亚自由贸易区(AFTA)的多边协议,也有大马/日本、大马/澳洲、大马/纽西兰、AFTA/中国、AFTA/日本和AFTA/韩国的双边协议。

由于历时超过十年,大马的大多数进口关税早已趋零,而成员国也都成为了大马现有的主要贸易伙伴国。

因此,大马国内生产成本高、售价昂贵的商品早已经被这些贸易协定成员国中生产成本低、进口价也低的商品所取代。

中国是大赢家

RCEP的签署,也就不会明显地创造大马与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就价格而言,消费者的益处也相对地微乎其微。

这也是为何RCEP对中国、日本和韩国的经济效益最大,因为那将是中日韩透过RCEP第一次达成多边自由贸易协定,贸易创造效果自然最大。

彼得深国际经济研究所(Peterson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Economics)在今年6月发布的一份工作论文,就推测RCEP的签署将让中国获益1000亿美元(4071亿令吉),日本460亿美元(1872亿令吉),韩国230亿美元(936亿令吉),而东南亚仅有190亿美元(773亿令吉)。

大马有何优势?

对大马而言,RCEP其中一个最重要的意义,是统一成员国之间所有现有的双边贸易协定的条规,并视个别成员国的中间财为共同原产地,而享受同样的税务对待。

这会大幅度简化文件程序,降低中间财的经贸成本,也势必会产生区域生产价值链重组的效应。

大马曾在全球贸易关税开始急剧下降的时候,先后得益于日本、韩国和台湾南移生产线而形成的区域跨国生产链,也曾被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所催化的生产链重组冲击得失去方向。

RCEP的成员国既有技术创造和吸收底蕴强劲的中日韩新,也不缺和大马竞争能力不相上下,但市场规模更大的印尼和泰国,更有廉价劳力资源充沛的东协新四国(柬埔寨、寮国、缅甸和越南)。

当RCEP经济区域内的厂商重组生产据点,抑或是外资涌入设立新据点,我们凭什么以为大马会是首选呢?

犹如所有的国际贸易协定,国内商家和劳动市场在承受着RCEP所带来的显著的冲击之余,好处却又不是必然会到位,因为那需要国内政策的相应配合。

所以,RCEP的签署也仅是个开始,更多的工作还在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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