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引用起草《美国独立宣言》五人小组成员、美国开国元勋之一的本杰明·富兰克林的那句名言,“人世间没有确定之事,除了死亡和税务”。
这话大概没说尽,因为可以肯定的是,正当死亡还远着,人通常都得先缴税,所以最好不要为了缴税而劳死。
既然税务是无可避免的事,关键就在于怎么征。
税收来源名目繁多,却离不开收入及消费这两方。多增公司及个人所得税?在生产据点和人才跨国流动、自由竞争的年代,谈何容易,更何况人口老化必将削弱所得税于长期税务贡献的功效。
暴利税?除非不同行业于不同年份,排着队赚暴利,否则暴利税无法成为税务体制的主干。
财富税?那更多是为了取得较为平衡的财富分配,而不是用来财援保障国家经济社会顺畅运作的经常性及发展性公共投入。
较令人费解的是,暴利税和财富税的反对声浪,往往还来自于平民百姓,担心税务过重让大公司与富人利益受损,真是老实人。
既然收入/财富作为税收来源有其局限,那我们只好认命,向民众的消费和企业商家的投资开销征税,是大势所趋,问题在于,我们该接受销售税,静悄悄地被征,还是类似商品与服务税,眼睁睁地看着被征?
SST效率极糟
销售与服务税(SST)回巢也有数年,表现如何?一语蔽之,糟糕。
虽然销售税分别为5%和10%,而服务税为6%,2019年的销售税收仅占非服务领域生产产值的2.4%,2021年更下跌至近2%,至于服务税收则占了服务领域产值的1.43%而已。
税收占比远低于税率本身且不断下滑,表示税务效率奇低,逃税问题泛滥,所以静悄悄地被征税,往往意味着商家得以静悄悄地逃税之余,消费者却也没能在价格上讨到便宜,而政府更流失了税收。
看回商品与服务税(GST,或俗称消费税),2016年及2017年的税收,分别占了私人消费和企业投资开销总额的4.6%及4.5%,扣除了豁免产品和服务,那几乎与商品与服务税的6%无异,征多少得多少,这显示商品与服务税的效率,毕竟眼睁睁地看着被征就意味着阳光般透明,而阳光底下难做坏事。
既然如此,大马民众为何那么厌恶商品与服务税?一方面那是政府宣导的无力,也是有意和无意的错误资讯的泛滥所致,另一方面那离不开一马丑闻的错,天大贪污案和巨额税收同步进行,难以不把两者做联想,谁会愿意瘦了自己钱包、肥了别人的口袋?
但商品与服务税确实也有它的恶,通胀是其一,累退性质为其二。
新税制全面落实以后的隔年,通胀率飙涨至3.7%,如果当下2.4%的通胀已经让你觉得苦不堪言,可想而知,3.7%的通胀率所引发的怨言有多深。
虽然消费税所引发的通胀是一次性的,但心理伤痕却是持久性的。
菜刀锋利而不用?
另一方面,普惠的税制原理应当是有能力缴税者多缴,无能力者免缴,商品与服务税却反其道而行,低收入群体的税务承担,与收入占比反而要比高收入群体高。
不过,这些也不是无可挽救的事,稍作修正,经济就可得益于商品与服务税的效率,而社会也能免受通胀和累退税制之苦,反正没有人应该因为菜刀锋利而弃之不用,反用钝刀备菜。
修正累退税制弊端
道理其实很浅显。假设商品与服务税依然在世,按照文中刚才所提及的效率,2019到2021年期间,消费税分别可多征212亿、245亿及282亿令吉。
如果消费税有个明文规定,在政府达到那一年的税务目标以后的所有消费税税收,都会全数平均回馈给B40和M40群体,以近640万户家庭之多,那么每户人家将在这三年期间分别获得RM4135、RM4788以及RM5515。这可是要比BSH或者BPR要多出几倍啊!
以2019的中间家庭收入为例,假设每月RM5873的收入全花光,按6%的商品与服务税来计算,每年的消费税负担就是RM4229。
相较于消费税回馈,回馈不仅完全补偿低收入群体的消费税负担,更创造了额外收入,工作收入越低者得越多。换句话说,消费税因税收挪用方式的修正,而成为了理想的累进税制。
所以别怪消费税,要怪就怪持刀人,把利刀磨成钝刀。
https://www.enanyang.my/名家专栏/消费税利刀磨成钝刀黄锦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