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意,為甚麼在專注賺錢時,需要同時考慮社會效益(social impacts)和社會資本(social capital)呢?
這本身是一個偽命題;在做生意的過程,常會對社會帶來界外影響(externalities),分別是負面(例如在生產過程中免費排污,破壞自然環境)和正面(例如加工商為了採購偏遠地區的農產品,而在當地農村修橋起路等,可供當地居民使用)的界外影響。現有制度下,由於不少社會共同擁有的資源,其產權界定不清,因此似乎欠缺誘因去盡量減少負面影響,或是增加正面影響。
進一步來說,政府和社福機構只能夠再分配資源,只有商界能創造資源;資源有限,再分配效果當然亦有限。事實上,資本主義制度的精妙之處,就是鼓勵創新、提高效率、加深專業性,和具規模效應。只有好心,沒有專業知識和能力,是不能提高社會效益。例如,不懂農業、物流、科技,卻認為自己有本事大規模解決農民的生活條件的人,很多都不知道自己要做甚麼,甚至不知道自己不知道甚麼,而且又害怕失敗,也不能創新;世上沒有免費午餐,創新是回報,不可能沒有失敗的風險,但這正是政府和一般社福機構最害怕的地方,寧願回報低(創新少),只希望能穩打穩紮(墨守成規)。
既然政府和社福機構有這麼多的客觀限制,要解決社會上的系統性貧窮,如果沒有商界積極參與,根本沒有可能成功。
商界積極參與創造社會效益,筆者預期商界朋友可能有幾個反對的原因。
第一:做生意,賺了錢,已經為社會創造了效益,如果沒有效益,顧客肯定不會願意付鈔。
筆者會問:是為誰創造了效益?蓋茨(Bill Gates)曾指出,全球花在醫治男性的禿頭問題(俗稱「地中海」)的資源,是瘧疾問題的10倍以上;因為瘧疾,每年有100萬名兒童死亡和2,000萬人生病。那些因瘧疾死亡的貧窮兒童,在現有制度下,似乎因為沒有錢消費,企業就不會為他們創造效益。
第二:企業只應該為股東負責,企業的使命(Mission Statements)是以賺錢為目標。
不少人已指出,股東只是企業其中一個持份者。事實上,大部份企業的使命不再以盈利為唯一目標。盈利對於企業,正如空氣對人一樣,是必需品,但沒有人以呼吸為唯一生存目標,盈利也不可能是企業的企業唯一目標,關鍵是怎樣落實企業寫得「天花龍鳳」的使命。
第三:企業應該專注,不應該分心本業而搞慈善。
筆者也反對企業為了多搞CSR(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而搞CSR。創造社會資本和效益,是應該和企業的本業有相關性,例如,地產商應該多想想解決「劏房」的問題,食品商應該多想想解決農民生計問題等等。關鍵是用同樣專業的方法,去創造社會資本。
怎樣去量度社會資本,就是下一個關鍵題目。有機會再談。
黃元山
大學教授、國際投行前董事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