阙上心头123之实验室的白老鼠
我在大学四年级,其中一个实验科目是参与教授的研究。由于教授多有他的专业研究,而一项研究需要进行许多实验来验证理论的成立,因此我们这些准学士(或者准硕士)自然成为协助他作实验的好帮手。准硕士未来可能接手博士的研究,因此他花在研究的时间更长,对该项研究或理论的了结也比较全面;而我们这些准学士由于只是负责一个学期或一年的实验,然后呈上报告,因此对博士的研究论文可能不大了解,只是帮忙收集资料,记录若干实验的结果,点到为止。
话说明年我们的高中课程又再改制。随着中学标准课程(KSSM)2020年起在高中阶段落实,中四生不再有理科文科之分,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来选修科目。笔者就这个规划和一位移民澳洲的朋友求教。根据他说,澳洲目前的教育制度就是如此(意思是大方向我们走对了),不过,澳洲一样面对资源分配不均匀的问题。试想,如果让学生过于自由选科,就会产生一些科目太多人要学,一些科目却无人问津的结果。因此,在细节方面,就算是已经推行多年的国家如澳洲等都要很小心处理,何况是行事苟且的我国?
不过,我们看了新的课程,可以发现其实内里改变不大,绝对不是教育部强调的"自由"选科的那么自由。新课程把科目分为三类,即主要(teras)科目,必修(wajib)科目和选修(elektif)科目。主要科目里有六科,即马来文、英文、科学、数学、历史、伊斯兰教育/道德教育;而必修科目则是体育和健康教育。最后,学生可以根据他们的兴趣来选择选修科目。
华人最注重的是考试考什么,考多少科。如果不理会豁免的科目,那么,主要科和必修科加上来已经是七科,再加上选修科(最多五科),总共是十二科。豁免主要科目源自于学生所选修科。例如,学生在选修课方面如果选修理科科目,如物理、化学、生物、高级数学等,可以豁免主要科的科学。我不是教育部官员,纯粹是从自己资料搜寻的理解之下解读,诠释方面可能有错,希望官员们不吝指正。
那么,在选修课里选择理科、文科、商科、语文科或者技术科,大体上就算教育部所说的自由选科了。理论上我们不能否决一名学生选了理科之后,再选文科或技术科等的可能性,但是如果涉及范围太广,那么师资和学习的空间(课室)肯定出现问题。一间有300个中四生的学校不可能出现20个教不同(选修)科目的老师,也不可能出现250个学生选修一科,另外五个十个选修不同的科目。所以,所谓的"自由",未必是真正的自由。
绕回我第一段所讲的故事。在大学,教授或博士各有所精,学生也不是浑沌初开,大家都已懂各取所需,所以没事。教长大约是想把自己以前教书的那一套用在中学(还有小学)上,却忘了学生的理解和适应能力,也忘了老师的专业。如果赋予学生选科的过度自由,那么,当学校没有该专科的老师时,会不会出现语文老师教如何修车、数学老师教美容课程等滑稽的情形?和爪夷文的情况一样,自由选科的问题,应先解决师资,观察学生的喜好程度,再考虑如何进行。一个科目没有专业老师执教,如同虚设。满口让选科自由,事实上力有未逮,每隔几年才又修正,等同把进修的学生当成实验室的白老鼠, 这种理想满分,执行力零蛋的态度,难怪大家对国家的教育制度越来越没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