阙上心头156-首相有罪
2020年7月28日是我国政治历史的一个重要里程牌。前首相纳吉被控失信案罪名成立,需要服刑12年及罚款2亿1千万令吉,如果无法缴付罚款,需以5年监禁刑罚取代。国家最高领袖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其他国家亦有先例,但在马来西亚这个长期由国阵执政的小国,"正义"得以申张,确实罕见,难怪希盟诸君忍不住要发表文告,称之为大马人的胜利。至于人民公审,事先已经将他入罪,我想如此先入为主,让人民的主张左右判决,未必是一件好事。
其实,一位友人在宣判前一晚曾经致电于我,忧心忡忡的怕次日万一宣判纳吉无罪,将引来外资的不满,进一步抛售我国的股票。我倒是老神在在,不怕外资抛售,原因是是非曲直,自有公论,纳吉有没有罪,局势不利于外资的话,他们一样抛售,断没有"正义"到判决不如他们预期时,以行动来惩罚股市。
何况,纳吉的审判自有法庭来裁决,如果无罪释放,我们得要研究法官到底是怎样诠释这个案件,而不是盲目的呐喊"公义已死"。国内有许多人民觉得莫名其妙的审讯,现有罪后上诉得直而无罪,或者相反的状况,比比皆是;又如"看起来是我,听起来是我,其实不是我"的"名句",抑或床褥当证人判前副首相有罪,甚至有单强奸杀人案件先判有罪,过后却翻案,让死者老父痛心疾首的案件,人民不识法律,往往觉得法官不公,却不晓得控辩双方的律师如何陈词才是最关键性。
如果主控官有心网开一面(不管是有心或无心),在控词中少一份劲,那么,被控一方往往得以逃出生天。纳吉案件没有出现这种逆转,确实是人民的大幸。
话虽如此,支持纳吉的人民当然不能接受纳吉有罪,所以,纠众示威乃是意料中事。但是,无视保持社交距离的行为却非常要不得。犹记得以前净选盟集会时,警方秋后算账,以当时拍摄到的相片追缉那些违法的人民,如今应该也可以依样画葫芦,根据高庭现场拍下的照片,追踪这些在纳吉判决案件中聚在一起的违法者,每人赏以一千令吉牛肉干。
纳吉肯定会上诉,不过在人民心中,这是少见的正确判决,而且这也阻止了纳吉在下一届大选继续上阵的机会,如果正在审讯中的巫统主席阿末扎希贪污案件也被判有罪,这将加速巫统新旧领袖的替换。在这个时候,也许有人冷讽最大得益者是慕尤丁,笔者觉得,在政治斗争上,无可厚非,但是,纳吉的定罪,严格来说,最重要不是哪一个政党得益;高官落马,是法庭一个难得的判决,为人民所称道,也为后世为官者留下一个必须警惕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