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到某银行支票存入机准备存入一张支票,以付还信用卡账,却被多台支票存入机同时出现的种种故障气煞。
笔者先到其中一台存入机,输入了信用卡账号及付款数额,并再三查证信用卡账户姓名及账号正确无误后存入支票,但却被告知:“信用卡账号错误!”
没关系,笔者马上到一旁的另一台支票存入机,再次输入有关正确无误的信用卡账号,这回所有步骤都通过了,但支票却一而再、再而三的弹回出来!再按指示跟着同样的步骤输入,依然面对同样问题。
笔者不服气,到第三台支票存入机,这回却显示:“无法处理信用卡付款交易”!第四台,也就是最后一台支票存入机,则老早告诉你:“无法打印收据”!
笔者唯有暂时打退堂鼓。当晚到同一家银行的另一分行,同样的以支票付还信用卡账,这次却一次就搞定!
鼓励电子付费
笔者唯有认定,这不是银行“蓄意”让客户无法存入支票,从而达到“不鼓励”银行客户使用支票的“目的”,纯粹是其中一间分行的支票存入机出现故障;但此事却暴露了银行电子系统经常发生故障,令客户无法在银行没有开门办公时,顺利透过银行电子系统办理各类银行事务的老毛病!
不过,银行不鼓励使用支票,而是鼓励电子付费,却是不争的事实。
越来越多人使用网上过账与付费,也是国内正普及化的趋势,尤其是现代年轻人,他们会觉得网上交易比开支票简易、方便。
只是,电子付费,安全可靠吗?操作起来真的一路顺畅无障碍吗?
无可否认,支票会有被人冒签的问题,但网上付费就没问题吗?
至少时至今日,各类网络诈骗,包括涉及银行的网络诈骗案仍时有所闻,非但无法杜绝,反而是手法推陈出新、层出不穷。
每张收费50仙 银行年进账1.2亿
当局为了鼓励国人减少使用支票,多通过网上付款和处理银行事务,用意本是好的,但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恫言若4月1日起向签发支票人征收50仙签发费后,仍无助于减低支票使用量,不排除也将向接收支票者征收费用,却未免矫枉过正。
这对支票接收人公平吗?某些情况下,支票接收人其实并非想透过支票领款,反而是在被动的情况下这么做。
举例,许多享有公司电话费、房屋贷款、汽油等津贴的打工族,先自行缴付电话费、房贷款、添油等,再向公司申领津贴,但公司却发出支票给他们,若日后他们因接收支票而必须付款,岂非白白付了一笔冤枉钱?
更重要的是,根据国家银行数据,国内2012年的支票使用量高达2亿400万张,以一张支票收费50仙计算,银行系统一年就可征收高达1亿200万令吉的收费,这可是一笔非常可观的数目。
更何况,国内银行每年盈利都是数以亿计,若银行向签发支票和接收支票除了鼓励使用电子付费,背后还有提高银行营收的“隐议程”,这无疑是把银行的获利建筑在国人的痛苦身上!
还有,无可否认的是,虽然现今科技发达、电子交易日益普及,但仍有许多年长者不擅于透过电子或网络方式处理银行事务,至今仍以签发支票等方式处理生意上付款事务。
至少在国内工商界,还有许多消费事务,支票付款仍是最普遍的付款方式之一。
新的固然是好,但旧的未必不好,支票付款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