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才大略

取缔涨价勿矫枉过正‧李治宏

Tan KW
Publish date: Thu, 10 Mar 2016, 12:30 PM

2016-03-10 11:57

嘴馋的我,日前托同事帮忙买一包花生,售价竟高达3令吉90仙,问了同事,原来是在一家便利店买的。

但这便利店不属于平日耳熟能详的那几家24小时营业连锁便利店集团,所以个人认为售价还是偏贵。

同样是前几天,到一段时日没光顾的熟食档吃早餐,但平日售价一碟5令吉的面食,已调高10%至5令吉50仙。

另一家熟食档的面食虽没涨价,但分量却少了,无疑是变相起价。

所以,当首相纳吉说,政府将对胡乱涨价及牟取暴利的商家采取严厉执法,除了罚款,未来也会让这些商家面对监禁,相信受够少数商家胡乱涨价的消费者不会反对。

只不过,政府的出发点却似乎不尽然是为了消费者好,而是不想政府再被责怪。

过度干预扰乱市场

因为纳吉说:“商品涨价,是政府的错;油价上涨,是政府的错。但油价下跌的时候人民却不会说政府的好,这在我看来这不公平。如果我们不采取行动,被责怪的对象是政府。”

纳吉并没有详细说明,何谓胡乱涨价?定义在哪里?

其次,马来西亚是一个开放的经济体,在自由开放的市场,物价是由市场的供应与需求主导,而非政府插手过度的干预。

当局适度的管制,当然可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例如特定的统制品,受到统制价格顶限管制,但过度的干预,却会干扰市场的健全运作与发展。

最怕的是,当局在执法时矫枉过正,连一些合理涨价的商家也对付,甚至遭施以重罚。

更重要的是,若政府相关公司或官联公司牟取暴利或胡乱涨价,当局在执法时会否手软,而出现双重标准?

李治宏 南洋商报副新闻编辑

http://www.nanyang.com/node/751859?tid=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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