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东大权利/万年船

小股东大权利:CLIQ 能源阵亡

Tan KW
Publish date: Mon, 29 Feb 2016, 02:34 PM

2016-02-29 14:22

 

2月的业绩报告进入了尾声。大致上公司在2015年的业绩没什么惊喜,所幸也没有全盘皆墨,算是让人安下了心。

虽然去年的公司营收大都平平无奇,但是一些公司大派股息的措施,却让长期守候的股东感到又惊又喜。

回顾上周,免不了要提一提CLIQ能源。

这是马股第二家上市的特别用途收购公司(SPAC)。公司经过了近三年的漫长收购过程,终于有了结果。

结果是:时间不允许它再蹉跎下去,它决定放弃收购,把存在信托户口的钱派回股东。这种半途“阵亡”的情况,对计划在未来采用同样方式来上市的SPAC,树立了一个极为泄气的榜样。

以首家SPAC上市的大红花石油(HIBSCUS)为例,公司在6个月内就敲定收购计划,一年内已脱离SPAC行列,毕业了,这很容易给大家一个感觉:三年的时间太长了,做一单收购绰绰有余。

事实上,三年的时间一点也不长,就如CLIQ能源,很快的就栽在这期限内。

公司不能快刀斩乱麻,在剩下一年的时间才敲定收购对象,但是和证监会的会议一直无法达致协议,最后连投资银行顾问也落荒而逃,惹来大多数股东的不满。

比起来,第三家SPAC(SONA石油)经历两次收购谈判,大约在6个月的时间就得到当局的许可,效率可是差得太远了。

至于第四、五家SPAC,到目前还未有收购建议。

栽在证监会手上

CLIQ能源的股东可能不满意,因为公司只差一步就可以让股东决定接不接受这项收购,却栽在证监会手上。其中首创股东的管理层和先锋投资者,不享有资本回退,更是损失惨重。

另外,涉及凭单的投资者,也血本无归。

证监会在严格把关之下,是否过度涉及公司的商业收购决定,以及市场叫价,让很多股东感到委屈。毕竟SPAC有其短暂的三年寿命限制,当局如何把通关决定的速度是很关键的。

听说证监会是通过投资顾问呈献收购的建议来决定是否放行,这件事在上个月证监会“退回”建议书,再演变至投资顾问辞职,突出了整个过程里管理层的无助和无奈。

油价涨跌不由控制,无奈;证监会坚决不放行,无奈;合作了近三年的战友(投资顾问)最终弃战,无奈;股东由希望投资一家油气公司,变成等待拿回72仙资本的威胁,非常无奈。

SPAC的初衷,至今荡然无存。

本周股东大会焦点

今年是闰年,所以2月有29天。

29日的股东大会有东源集团(NPC)和天龙科技(DNONCE)。

进入3月,3月1日有太平洋与东方(P&O)的股东大会,这是一家一年派息5至6次的公司。

至于3月3日,泛马机构(PMCORP)的股东特大,将要求股东通过其削资计划。由于有8仙的资本回退,相对股价才少于30仙,股东应该没什么理由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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