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联邦土地发展局(FELDA)要终止FGV控股(FGV)的土地租赁协议(LLA),让这对“母子”台面上的冲突越演越烈。
FGV发出文告,宣称尚未收到要求终止LLA,以及有意收购旗下棕油厂的书面通知。
对此,FGV不满土展局私下向媒体公开相关消息,却让公司蒙在鼓里的动作。
根据FGV的文告,土展局发布声明,言及公司在2012年上市之前盈利达到10亿令吉,但是在FGV成为上市公司以后,土展局就年年亏钱,负债也增加。
FGV尝试以2011年签署的LLA来反驳,表示当时棕油价格在每公吨3000令吉以上,FELDA以每公吨2800令吉作为长期表现指标。
但是上市之后,棕油价格大跌,所以FGV付给土展局的款项没有达到该局的预期。
除了棕油价格大跌,FGV收到的油棕有50%的老树,导致收成不如预期。
IPO大赚
同时,FGV也须每年翻种1万5000公顷,费用高达每年3亿令吉,施肥和翻新费也要每年3亿令吉,这些都减低了FGV的收入。看来,FGV才是受害者。
另外,土展局常常以FGV上市(IPO)为借口,说这是它失败和没落的开始;这一点FGV也有加以说明。
它认为,问题发生的原因来自收入的用途,而不是上市。
实际上,通过这个IPO,FGV赚了45亿令吉,而土展局更赚了57亿令吉!
土展局可拿地大显神通
FGV对土展局如何用掉这笔钱不愿置评,但是它本身承认,一些收入被浪费在不正确的投资。
最后,FGV也说明,土展局申诉它该从LLA里每年收取8亿令吉是不正确的,正确的是FGV将付给每年2.4亿令吉加上LLA土地的15%营运盈利。
因此,FGV多年来都有履行LLA的义务,从2012年至2019年总共付了土展局25亿令吉。
不必向媒体诉苦
言下之意,如果土展局觉得它吃了亏,大可以书面通知终止合约,不必向媒体诉苦或者发表不正确的言论。
根据租赁条件,如果协议终止,FGV将获得一笔为数不少的赔偿,初步估计,35亿至43亿令吉之间。
这样一来,拿回土地以后,土展局既可以大显神通,让大家看到它如何每年赚到10亿令吉。
FGV也可以在低迷的油价之中松一口气,不用付租金(最少2.4亿令吉),反而获得一笔约40亿令吉的赔偿金可充作其他用途,何乐而不为?
另外,如果土展局有意收购FGV的炼油厂,应该发出收购建议,好让FGV的董事来审核,再通过股东大会来投票决定。
FGV可是上市公司,重大事件须向大众和股东披露及表决,不像土展局那样,可以随口向媒体发布消息,或者台下幕后决定任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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