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財經評論

黃金期貨來了

Tan KW
Publish date: Mon, 07 Oct 2013, 09:10 PM

2013-10-06 19:12

醞釀已久的黃金期貨,終於定在10月7日正式交易。

這可不是小事,雖然金融衍生產品在一些先進如紐約、芝加哥和香港的市場廣為所用,但在大馬,類似的產品可說相當有限,而且大多交投淡靜,特別是散戶可說近乎絕跡。

目前為此,大馬衍生產品交易所提供的金融衍生產品包括原棕油、指數和一些債券期貨,相對於海外從金、銀、銅等貴金屬,乃至於糖、麵粉和大豆等原料都可以用作期貨交易的金融市場,當真是小巫見大巫了。

箇中原因,無非是因為大馬投資者對此類金融產品的認識有限所致。

不過,相中大馬人“愛金”的心理,交易所推出了黃金期貨,且預設的投資門檻不高,每宗合約僅100克黃金,即是希望藉此“吸金”,避免投資者在沒有合法安全的管道下,掉入非法黃金投資的騙局。

當然,由於黃金期貨的運作方式,建立在槓桿操作的原理上,所需承擔的風險也相對比較大。

比如某甲預測金價3個月後大起,於是向經紀買入10宗每克130令吉的3個月黃金期貨合約,算準年杪12月給自己一個額外花紅。

以8%保證金計,某甲必須砸下超過1萬令吉保證金,然而假設屆時金價不起反跌,至每克125令吉好了,手上期貨合約結賬時可就糟糕了,每宗合約100克,某甲手擁10宗,即1000克,每克損失5令吉,合計5千令吉。

還沒賺取“花紅”,就連原本的花紅也虧了,不僅如此,經紀還會善意提醒某甲“補倉”呢!

其實,某甲可以在合約期滿之前,反客為主,在危機尚未成形之時,掌握合適的價格出售合約,圖個獨善其身,畢竟期貨交易雖然風險高,但靈活性亦非常高,投資者可運用各種策略進行投機、對衝,乃至於成本鎖定也無不可。

另外,黃金期貨合約期滿時,也不涉實體的黃金交易,即期滿後的變動,僅在於戶頭上的數額,無須特意扛黃金回家。

話說回頭,過去多年,交易所一直努力“多元化”金融產品種類與工具,惟最終卻只落得“雷聲大雨點小”的局面,此次黃金期貨的市場接受度如何,還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當局希望可吸納類似黃金投資計劃的“龐大資金”,期望可能會落空。

黃金期貨對大馬人來說,還是太陌生太複雜,因為他們最希望的是“保障”,最好就是“保證x%回酬率”,而且還有“一金在手”,讓他們感到“安心”;而這些“特色”──黃金期貨都做不到!

因而,若要黃金期貨“金光閃閃”,交易所可能還需要花一段時間“教育”投資大眾。(星洲日報/投資致富‧投資茶室:鄭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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