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喜歡罵人。
罵人最怕缺乏導火線;在風平浪靜時破格開罵,人家只會說你無事生非,非但火氣消不了,下場還可能一身是蟻,令自己更不得安寧。
還好,當今生活荒唐事不少,罵人不愁沒理由,而我們政府似也很能體恤赤道民心,三不五時就供應一堆開罵的理由與對象,讓人們能在不傷國民和氣前提下,盡情地罵、痛快地罵。
尤其是,每年約這個時候,政府總會主辦讓舉國共罵的年度降火盛事-發佈國家稽查報告書。
國家稽查報告書主旨原在於稽查政府各部門運作情況,找出弊病後加以檢討及改進,逐漸強化政府運作效率;然而,當荒唐事一年又一年上演,持續不斷,稽查報告書就成了寫實諷刺笑話集,看得外國人笑出淚水,納稅國人則氣歪了嘴。
稽查報告公佈後一週內,中年茶客談天的語氣總特別激動,網民“譴”詞用字更加惡毒刺骨,久違的熱血青年一聚首,談到稽查報告個個成了潑婦,不下片刻,政府從頭到腳已經全數遭“數臭”一番。
大馬廣播局用競標方式(是競標哦),以4萬4千令吉“標獲”市價600令吉的3台A4尺寸掃描機,用7萬6千200令吉“標獲”價值2千令吉的掛鐘;皇家警隊3年不見133萬令吉財物,包括44件武器,且當中只有少數案件完成調查;關稅局用60萬令吉買了7千659雙鞋子,結果不能用,3年後全送去銷毀。
面對這些糊塗賬,一般納稅人哪能不怒火中燒?
我曾問過多位稽查專家:若一家企業有心做假賬,稽查師能夠察覺嗎?無奈得到的答案幾乎都是:若有心做假,且有專人指點,稽查師很難發現,因稽查師只是負責審核賬目記錄,以及企業運作流程,初期就發現企業賬目作假的可能性極低,除非企業本身做賬時發生失誤。
一般遭稽查師懷疑賬目有問題的上市公司,幾乎都是在內部問題無法掩蓋之際才被發現,幾乎沒聽說過哪家好公司因被揭發做假賬而直接完蛋的例子。
將這邏輯用在國家稽查報告,個人大有理由相信遭揭發的荒唐事或許只佔極少數,事實上仍有許多更荒唐更嚴重的“刻意失誤”,未遭國家稽查局發現。
然而,即使面對稽查上的侷限,國家稽查局每年仍能夠從各政府部門機構中,找出那麼多不倫不類的財政錯誤,可見那些遭點中的部門機構,葫蘆里究竟有多麼一塌糊塗。
其實,閱讀這些蠢事已讓人有足夠的開罵理由,但那些領袖之類的人,似乎怕人們罵的不夠盡興,總愛替荒唐補些更令人憤怒的解說,如警隊代表斬釘截鐵說失蹤武器並未用於犯罪,失蹤鎗械或只是疏忽遺失,如坐船時跌落河中。
試問在只有少數案件完成調查的情況下,警隊是向哪個巫師求得上述結論的呢?
越說越氣;有人說,罵人要拐彎抹角、語帶雙關、指桑罵槐、意境陳述,才是最厲害的“罵”,但有時面對厚顏無恥公然擄掠,事後還要人顧其顏面的那些狡徒,真是覺得一切巧語才是多餘,直接了當送他個“呸”字,才是最門當戶對的鄙視!
有些人,有些事,就得這樣罵才能消氣!(星洲日報/焦點評析:李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