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財經評論

“可負擔”不該被濫用!

Tan KW
Publish date: Fri, 23 Jan 2015, 12:16 PM

 

2015-01-23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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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當局積極打房,始終無法降低房產售價,需求最高的中馬區房屋售價只漲不跌,年輕人依然面臨買不起房子的窘境,逼迫政府不得不在全馬推出主打價格可負擔的一馬房屋(PR1MA)計劃解救低收入群。

 

除此之外,私人發展商在發展新計劃時,也被當局規勸推出一些符合目前市場需求、價格可負擔的房產,讓低收入群也能夠享有“居者有其屋”的家庭生活。

 

可是,在定價概念方面,私人發展商顯然與政府當初追求的理念背道而馳,這狀況在近期尤其明顯,市面上越來越多的發展商,借用可負擔房屋的名號推出產業計劃,實際上是變相在售賣中高價位房產。

 

以一馬房屋中馬區價位為標準,當局推出的房屋價格介於16萬至35萬令吉之間,當然成功被抽中的申請者必須符合特定條規,如只能自住,且10年內不得轉售,相信這種條件對真正買房自住的人不成問題。

 

然而,根據觀察,近期市場卻有多家私人發展商把40萬至70萬令吉價位、位於市郊的新公寓列為可負擔級別,可是,以目前國民收入水平來看,這個價位未免太一廂情願及“理想化”,顯示出發展商多以本身的價值觀定價,而非考量現實環境。

 

以2013年大馬的人均收入約1萬零60美元(約3萬7千723令吉)計算,人民每個月平均收入僅3千令吉,只屬中低收入水平,根本不可能購買40萬令吉以上的房產,即使是收入5千令吉以上的中產階級,都未必可承擔或如願獲得銀行發放貸款,更何況是收入只夠溫飽的低收入群呢。

 

由此可見,並不是所有房產都適合被冠上“可負擔”字眼,可如今它卻被利字當頭的私人發展商濫用,成為誤導民眾、合理化不符合負擔能力標準的產業項目。

 

目前,發展商慣用手法是提供多種附加設備,如俱樂部、泳池、健身房等元素為產業加分,藉此抬高產業售價,讓買家產生物有所值的錯覺。

 

實際上,可負擔房產並不需要這些可有可無的額外設施,因這不但間接導致產業建築成本上揚,未來也會令公寓管理費用增加。

 

真正的可負擔產業,必須售價廉宜及符合低收入群標準,如地點適中,公共交通系統發達,讓住戶在償還房貸之餘,還可兼顧生活開銷及儲蓄,不必為了解決交通問題而買車,推高個人負債率。

 

如果為了購買發展商所謂的“可負擔”房產而被逼犧牲可支配收入,造成難以儲蓄及每天必須縮衣節食的局面,顯然的,這間房子的代價已遠遠超越個人能力範圍,完全不符合可負擔的真正涵義。

 

在市場到處充數“可負擔”產業陷阱的狀況下,消費者更該睜大雙眼看清楚發展商的障眼法,提昇個人購屋的判斷能力,以免因房貸過高而陷入入不敷出的財務窘境。(星洲日報/焦點評析:郭曉芳)



點看全文: http://biz.sinchew.com.my/node/109287?tid=17#ixzz3PcAnTYE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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