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文化的“價值”看近期的電影圈,內容越來越符合市場口味,觀眾要看情色就給情色,要暴力就給暴力,劇情還是如此的陳詞濫調。
比如《變形金剛》系列,從第一集到第三集情節可以說是一個模子,但仍然每集熱賣,而香港影壇在這方面更為“出色”,自《低俗喜劇》熱賣並包攬所有獎項後,香港電影可以說是越來越低俗,《重口味》等都是一齣比一齣庸俗的電影。
行銷學就是迎合市場,市場要甚麼就提供甚麼,只要能賺錢就是好片子。
冠上第八大藝術之名,電影人在這方面可以說是橫行霸道,無論多庸俗的內容都大可冠上“藝術”之名,有多庸俗,就有多“藝術”。
確切的那句話,忘了,但記得台灣主持人蔡康永曾經在《有一天啊,寶寶》中說過,做電影不如做電視;做電影,常常是在比賽你可以堅持到甚麼地步。
但堅持,賣得了錢嗎?
從商業角度切入,一些“產品”(無論是電影或其他產品)絕對理想,業績絕對漂亮。然而,隨著人們對物質及娛樂上癮,作為促進人類思考的教育、文化及藝術等,是否就應該完全因應所謂的“市場趨勢”而妥協呢?
電影看不懂,就拉低水平,好讓大家買票入場,文化人的眼中難道應該只剩市場嗎?
一門生意,忘了初衷,剩下單純的買賣,就如放棄了價值,剩下銅臭而已。(星洲日報/財經小品‧作者:陳林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