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馬,每逢華人新年時,所有中餐館價格將比平常貴上10至20%,似乎是已經不成文的規定了,因為餐館老闆在佳節給予人們用餐方便,必須支付更高的薪水予給加班的員工,而員工是犧牲了與親人共度佳節的日子為客戶服務。
顧客在新年節慶,也是預了必須支付較高的價格想法,畢竟一年才一次,不想掃了節慶的雅興。
友人表示,年初一到素食餐廳享用齋菜,結賬時,平均每人消費竟然達50令吉,價格之高,實在令人咋舌。
新年節慶,外出用餐的人雖然願意支付較高的費用,但這不該被認為理所當然,餐館老闆也應該注意漲幅,並非漲得不合理,畢竟不是每個顧客都是可以花錢不眨眼的大老闆。
新年期間,許多餐館選擇不營業,選擇營業的餐館就算稍微漲一點,甚至不漲價,在缺乏選擇的情況下,餐館也必然出現高朋滿座,生意火紅的情況,老闆賺得相信不會少。
不過,更多的餐館老闆為了發那短暫數天的新年財,選擇能起價多少,就多少,務求最高的利潤,雖然這樣也無可厚非,畢竟沒有人會嫌錢多,但這樣卻是讓顧客以後打消到該餐館用餐的興致,豈不損失更多。
常言道,金杯銀杯不如口碑,倘若老闆選擇不漲價或微漲的話,肯定能給餐館帶來更好的名聲,為以後帶來更多的客源,不是更加好嗎?(星洲日報/財經小品:謝汪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