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裝部隊基金局(LTAT)連同旗下旗艦公司--莫實得控股(BSTEAD,2771,主板貿服組),試圖接管至今仍存有非議的自動執法系統(AES),究竟是福是禍?
莫實得控股上週透過文告,建議耗資1億2千780萬令吉收購IRAT產業公司50%股權,IRAT產業剩餘的50%股權中,LTAT和IRAT控股分別持有49.17%和0.83%股權。
IRAT產業目前是吉隆坡兩項辦公樓和酒店產業業主,惟正籌備全購兩家握有AES特許經營權的承包公司--ATES和Beta Tegap公司,這意味莫實得控股和LTAT未來可望成為AES的獨家擁有人。
對於上述收購,筆者心中實在存有不少問號;AES當年被迫擱置,關鍵原因之一是特許經營權允許承包商根據罰單數量賺取收入,這模式存有明顯利益衝突風險,亦為AES計劃的失敗埋下伏筆。
“按單收錢”的經營概念,顯然並不適合繼續應用在AES,這純粹因沒有人會相信,一家可受惠於罰單數量的承包商,能夠公平公正地代政府向違規人士開罰。
因此,莫實得控股接管AES以後,會否透過關係網和政府重洽特許經營權收入模式,相信會成為AES未來能否順利落實的關鍵之一。
另外,ATES和Beta Tegap公司在AES計劃的總投資成本,亦一直存有不小爭議。副財政部長阿末馬斯蘭在2013年杪公佈的數據顯示,兩家承包商在AES計劃的總投資額約7億1千700萬令吉。
不過,反暗中抄牌委員會(KASE)法律顧問祖海米卻指,AES系統供應商Jenoptik和Redfledx其實只收穫3億1千200萬令吉訂單,卻又和兩家AES公司提供的投資數據相去甚遠。
面對各種未知因素,莫實得控股在設定購價,以及說服投資者和民眾方面,相信面對不少難題,儘管從商業角度來看,取得AES獨家經營權確實深具意義。
此外,儘管交通部長拿督斯里廖中萊上月初強調政府並未如市場傳言般賠償10億令吉給AES承包商,惟因AES承包商向政府提出的法律控訴仍在進行中,結果仍不明朗,這亦是收購計劃的潛在風險。
平心而論,就取締超速駕駛而言,AES確實具備很好的效果,只要看駕車人士都會自動在路徑南北大道汝來路段時放慢車速,就能瞭解這點。因此,“落實AES”本身沒有問題,問題在如何以能夠讓民眾信服的方法落實。
或許,讓“AES變相上市”,就是當局想出的方法之一,因這能夠讓將AES利益散佈到廣大投資者身上,促使更多人支持AES。
然而,這如意算盤打得響嗎?
(星洲日報/焦點評析:李三宇)
limko1
It is not a fair and even playing field in Malaysia. Know who is anytime more important than knowhow and that's why innovation will find root here.
2015-03-12 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