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莫實得重工(BHIC,8133,主板工業產品組)宣佈以1千710萬美元脫售3艘油槽船,分別是在2009年建造的Chulan 1,和在2011年建造的Chulan 2和Chulan 3,並因此蒙受280萬美元或相當於1千200萬令吉虧損。
莫實得重工僅表示上述賣船活動符合公司專攻造船和修船業務的方向,並補充所得資金將被用於減少現有債務。
考慮到美元兌馬幣的漲幅,或許莫實得重工應該慶幸虧損額只有1千200萬令吉。
雖然我們能接受商業決定可能出錯,即使最好的公司也可能犯錯,但莫實得重工至少該向股東解釋究竟甚麼地方出了錯、為甚麼進軍油槽船業務、面對甚麼困難和為何決定放棄。畢竟,該公司進軍油槽船業務不過是4年前的事。
更讓人擔心的,是該公司退出失敗的投資,卻沒有給予股東們理由。
莫實得重工的終極股東是武裝部隊基金(LTAT)。該公司不是有責任以股東利益至上的態度來經營公司嗎?(星洲日報/財經‧TheEdge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