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知名创作歌手红发艾德即将来马开麦,一个早上,1万2000张入门票30分钟内卖光,抢票速度惊人。
但这里,我们要谈的并非他的唱功或个人魅力,而是受大众狂批的高价转卖入门票一事。
无可否认,高价转卖入门票,对善于识别与把握时机的人,是快速致富的方式之一。毕竟他们知道,这对无法及时抢票的粉丝有多重要,需求在众目睽睽下有所保证,于是他们先抢下多张入场票,让门票一夕卖完,再私下转卖或到网站炒卖,必定有所回酬。
说得好听些,这么做,或许符合自由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将入场票根据市场需求重新定价转卖,意味不仅仅是歌手、场地供应商、推销商可享有盈利,连市场上眼明手快的小明小花(不排除也有员工私下藏票的可能),亦可从中分得一杯羹。
而毕竟,有意观看演唱会者,意味着他们有可支配收入,所以谁更有能力,那谁就胜利。小明和小花表示认同并理论道,若可转卖车或房,转卖入门票又哪里错了?答案:可行,但错在不道德的“天价”转卖(原价一张票值450令吉,竟被炒至高达6680令吉,足足翻了13倍!)。
若入门票的炒卖不合法,那么为何转卖网站生意越做越大,还属于合法途径?而准许这样的买卖协议,虽可满足转卖商家和消费者的欲望,但一开始若不许转售,那么消费者根本不需以天价买票,而且对相比之下价格开低了的商家,又是否公平?这些灰色地带,都是非常值得有关当局去研究的。
倘若不列为不合法,执法单位可为转卖网站先设下特定的巴仙率,比如价格不许超过原价的150%,以保商家和消费者两方的公平;又或许为了防止入门票次级市场继续泛滥,日后看场演唱会,也需如同在机场登机的严密身份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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