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日報/投資致富‧企業故事

企業重視創新‧“商業化”創意才是王道

Tan KW
Publish date: Sun, 13 Jul 2014, 10:11 PM

 

2014-07-13 19:28

東南亞企業不乏創新之舉,但有多少家能真正商業化創意、發揮其商業價值?

 

亞洲企業除了亞洲航空(AIRASIA,5099,主板貿服組)、三星(Samsung)、幾家中國科技巨頭較引人矚目外,少見眼前一亮的產品或服務在國際舞台發光發熱。

 

就如泰國,無論是廣告或商品,創意不斷,可是揚名海外的產品總與旅遊相關,包括泰國美食、泰式按摩及NARAYA曼谷包,能讓世人高度辨識,商業化開發的商品卻沒幾個。

 

研究顯示,僅有創新意識還不足以推動企業成長,懂得商業化“創意”才是擴大獲利的王牌。

 

根據UCSI藍海策略中心東南亞企業創新策略調查顯示,超過8成受訪者視創新為策略重點,但是僅半數者滿意於創新回報,主要是缺乏系統性研發過程、培訓、低構思能力及公司內部制度影響。

 

該報告訪問了120位大馬、印尼、新加坡企業的C級及高級管理人員,以評估東南亞國家的創新實踐策略。

 

UCSI環球顧問副主席拉察古瑪(Raj Kumar)表示,東南亞企業注重創新,但不是所有企業願意花錢投資,雖然有好產品/服務,卻無法有效提昇其商業價值,營造“三贏”局面,讓公司、客戶及供應商從中受益。

 

“就像應用程式(Apps)一樣,誰都可以開發,但是在幾千個功能相同的Apps當中,脫穎而出者都是以系統化的創意及永續業務模式取勝,不只是專注於花錢投資商品,就如藍海策略奉行的創新價值需求與成本控制。”

 

根據報告,注重創新的企業,在市場、業務模式及品牌方面都高於不注重創新的企業,然而後者卻擁有較高比例的新產品/服務面市,產品表現也比注重創新的企業高。

 

過去3年,僅52%受訪者對創新回報感到滿意,構思及研發能力滿意度只有49%及55%,導致此狀況的原因是多數企業不注重投資此領域,令公司系統化構思及研發過程不完善,無法讓創新發揮商業價值。

 

研究證明,擁有系統化創新構思及研發過程的企業,不僅較多受訪者滿意於創新結果,投資回籌率也更高,反之,沒有系統化構思及研發過程的公司,滿意度較低。

 

拉察古瑪說,這顯示系統化訓練的重要性,然而目前受訪的東南亞企業,僅10%提供員工系統化訓練,半數者依然未系統化訓練,近4成者完全沒有訓練。

 

讓員工參與構思滿意度較大

有趣的是,研究發現,一旦全體員工參與提出創新點子時,滿意度達54%;若點子是由高層提供,滿意度降至30%;如果是由研發部門或特定人士提出,滿意及不滿意的比例旗鼓相當,各佔50%。

 

儘管如此,受訪東南亞企業當中,還有2成的公司只讓高層提出新建議,僅三分之一者允許所有員工建議創新概念,研發部門或特定人士依然是新概念的主要創造者,佔了46%。

 

“這一再證明,創新不一定要花大錢,尤其是一些研發預算較低的中小型企業,不必把研發部門當成唯一的創意工廠,有時候採取開放態度聽取員工建議,對公司有利無害。”

 

很多人認為,“腦力激盪”(Brainstorming)是激發新構思最主要技術,拉察古瑪卻建議企業從員工身上蒐集新點子,尤其是一些傳統企業及機構,需打開心胸接受及培養新的創意基礎。

 

他指出,MyTeksi便是其中之一,其創辦人從菲律賓實習生口中得知,現有德士業務模式也適用於菲律賓,而決定進軍該市場,打破了以往由老闆主催的傳統創新過程。

 

“這完全顛覆了以前從上至下的傳統,成為全公司職員都可參與的活動,新點子獲接納的職員被賦予權力開拓及領導新單位,利用新業務模式為公司賺錢。”

 

拉察古瑪:企業須破除墨守成規

針對大馬中小型企業面對的創新僵局,拉察古瑪建議企業剔除墨守成規的做法,改用系統化訓練培養創新文化,提供空間讓員工發表意見,讓創新不再限於產品開發,而是進入服務/品牌創新及永續業務模式階段。

 

至於大型企業,如官聯公司及銀行,創新阻力多數來自官僚作風及龐大管理階級結構,最常見的狀況是新概念在上傳途中被攔截,扼殺了所有可能性,同時也傾向於利用收購獲取新科技,而不是自行研發。

 

拉察古瑪認為,應對這種龐大又僵化的體制,最佳方案是與人力資源部合作設立新單位、開拓更多內部溝通科技平台、拓展研發部門及尋求專業顧問協助推動創新文化。

 

比如從各部門挑選適合人選,組織多功能型團隊負責某個計劃,或者利用網略通訊科技,移除階級障礙,讓高層、中階管理層及低層員工一起互動,即時分享創新概念及迅速解決難題。

 

“三星是廣泛採納此策略佼佼者,當某員工提出的概念具開發成不錯的商品潛能,他可要求調派至`創新開發小組’,然後再吸納新成員一起研發。”

 

不過對於家族色彩濃厚或創辦人形象特色鮮明的企業,他認為最重要的讓“過程”更系統化,即使未來創辦人離開或新買家入主董事部,創新文化及業務模式都可延續下去。

 

“比如說亞航創辦人東尼費南達,雖然漸漸釋出管理權,如今僅參與一些決策方向,可是廉航業務依然如常運作,主要是它已經有一個系統化業務模式支撐,確保所有事務能夠順利進行。”

 

拉察古瑪說,家族企業要創新,創新過程必須被系統化,根據競爭力讓有才能的家族繼承人或者其他職員管理公司及拓展業務。

(星洲日報/投資致富‧企業故事‧文:郭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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