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日報/投資致富‧企業故事

土地纠纷‧疏忽?舞弊?

Tan KW
Publish date: Mon, 04 Jul 2016, 10:02 AM
2016-07-03 13:14
土地资源的宝贵价值不在话下,除了私人土地,还有州政府地、转让地、矿务地、保留地等等,由于这是很珍贵的资源,不时会发生土地舞弊或诈骗的事件,如何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相信是许多人感兴趣的课题。
土地资源的宝贵价值不在话下,除了私人土地,还有州政府地、转让地、矿务地、保留地等等,由于这是很珍贵的资源,不时会发生土地舞弊或诈骗的事件,如何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相信是许多人感兴趣的课题。

房地产市场投资热潮带动地价上涨,导致土地纠纷事件激增,有些是私人与私人之间的纠纷,也有一成是私人与政府之间的纠纷,与政府之间的纠纷涉及地方政府或是州政府。

一些民众没有办理地契注册手续,也没有在本身的土地范围竖立围墙,直到地价高涨时,才竞相提出地契申请,却发现土地已被人侵占,因而引发土地纠纷。

曾经担任土地与合作社发展部总秘书的拿督聂莫哈末再因教授,在一项名为“大马土地法”的讲座会上,针对如何避免土地舞弊的问题发表其看法。

舞弊形式不只一项

他说,舞弊这事有些抽象,舞弊的形式也不只一项,法庭也不判定哪一些行动构成舞弊,一个人若有意犯错,他会尝试删除掉证据的。

舞弊事件的发生损害大众利益,举个例子,个人应用其影响力,游说另一个人立遗嘱,让负有法律义务者受益,这样的合约潜藏奸计或诡计意图,倾向于欺骗及伤害其他人。

颁授方或滥用权力

聂莫哈末再因说,伪造文件以真正文件派上用场,或是一些冒名交易、也是国家土地法典之下舞弊交易的一些形式。(参照1913年英国伪造法令第一节条文)还有一种情况:授权另一个人在他不在场的时候,转移土地、接收债款、起诉等等,授权采取有关行动者,被称为代理权方。

聂莫哈末再因说,颁授方可能滥用其权力、他未必是业主或地主、他可能是破产者或精神有问题,这些都可以是在后来造成土地舞弊事件的导因。

另外,土地舞弊的发生可能涉及个人出售州土地或保留地,购买方是不受质疑或无辜的买家,导致出现非法占用州土地的问题。

与此同时,临时占用土地许可证是不准出售或转让土地的,假如有人说可以,那是不确实的说法,只能暂时租用。

“在早期,我们没有国土大蓝图,也没有先进测量土地的设备,而测量土地官员也不够专业,包括实习官员在内,因此在勘察土地界线时,难免出现混乱现象。”

目前政府相关部门所采用的测量土地技术,比早期要先进许多,也可避免发生测量错误,或官员舞弊重复发放地契的问题。

每年缴交地税
地契不会收回

关于一些市民对本身土地放着久久没有善用其用途,担心土地的地契会否被有关当局收回去的问题,林若辉律师说,只要市民每年都有缴交地税,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当然,如果仍感到不安,每间隔不久可以上土地局一趟,查看本身土地最新的状况,避免出现土地业主变成另一个名字的问题。

在我国的多个州属,偶而会发生土地舞弊的事件,假如是大面积的土地,当中包括地方政府或州政府的土地。至于是否因为土地局官员疏忽或存在舞弊之嫌,则有待关当局去判定。

舞弊事件
通常涉及多个方面

一宗舞弊事件的发生,未必是单方面即可促成,通常会涉及多个方面,谁的嫌疑最大,这里就不多说了。

http://www.sinchew.com.my/node/1543200/%E5%9C%9F%E5%9C%B0%E7%BA%A0%E7%BA%B7%E2%80%A7%E7%96%8F%E5%BF%BD%EF%BC%9F%E8%88%9E%E5%BC%8A%EF%BC%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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