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的房产价值不跌反升,这显示人们继续在该地区投资或购买房屋,而且房租的回酬也不错,才可能成就一股推动力。
2010年至今已5年多,我国的房价指数节节上升,这5年来,房屋价格平均上升60%,可是,我们的人均收入,特别是年轻人的薪金、薪金的成长指数,首次购屋者的财务能力,远远落在房价指数的后面,能够额外拥有房产者,多数是高收入的个人,或是一些企业。
由于我国各阶层人民贫富差距大,人均收入不容易做为标准,以致采用房价除以年收入来衡量“房屋购买能力指数”(目前大约是8.5、就是8年半的年收入总和,才能购买一间房屋),往往会有些出入。
市民收入偏低、房屋价格上涨,导致许多人购买不起第一间房屋,这是不争的事实,政府及国家银行之前采取的打房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房屋的交易,可是,对于首购族,作用似乎不大。
目前我国的家庭债务对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高达87%,为亚洲第二高,这是相当高的比例,当前的急务也包括降低高危的国内家庭负债水平,同时,在购买房屋供自住或投资/投机方面,拉近差距的水平。
严格来说,房屋发展计划带动许多相关行业的发展,牵动的行业包括建筑材料的制造、产业管理的服务业,对经济与投资贡献良多,因此,紧密监督房地产的发展,避免经济成长潜在房产泡沫危机。
为降低拥有房产的门槛,除了控制建筑材料的价格,政府也应该调整土地转换用途的收费,以便产业发展商的营运成本可以相应减少,让他们调低房产的售价,以便广大的购屋者可以受惠。
政府没有限制一人可拥多屋
由于我国是一个自由买卖的市场,目前,并没有法令限制个人、或团体在产业的拥有数目,因此,有些人可以同时拥有几个房产单位,只要他们有一定的抱持能力,价格将不会被抛售,那么,产业价格将居高不下,将一些需要房屋的中低收入群排在门外。
国家银行原本有规定,购房者每月房贷摊还数额不得超过收入的三分一,以便保障购屋者保有三分之二的收入来应付生活开销;这个比例是合理的,因此,只要许多的马来西亚人,假如他们的三分一收入无法支付房贷,那么,这个国家的房价,就可以被理解为介于不合理水平。
假设合理房价是30万令吉,可是,市场却卖到50万或是60万令吉,是因为不同地区的土地资源昂贵,或是其他的因素,又或者是被炒房者推高售价,以致房屋价格维持在不合理的价位,这一切并没有一个标准的答案。
由于房屋是不可或缺的资源,维持房价介于合理水平刻不容缓,以便让更多人有能力拥有自己的房屋,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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