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買賣合約簽署日算起,通常會有一個期限,讓賣方律師向發展商,或官方財產管理人提出批准交易申請,交易價餘款的支付,是在律師取得批准後才轉交。
黃小姐通過房地產代理,在上個月訂購一間公寓,該公寓屬永久地契,發展商之前已將公寓的分層地契轉移,可是,這個待售公寓的屋主並沒有去辦理。
現在她知道的情況是:公寓的發展商已經清盤,並已結束房地產發展業務。經紀說,該公寓的業主準備比市價低15%出售。
她已經支付房產交易價的2%,並且已經向銀行了解貸款情況,銀行貸款部的職員說,以她的收入和就業領域,貸款獲批應該不成問題。
她說:“我不清楚購買這樣的房產單位,是否會拖延比較久的時間才完成?經紀說,需要賣主將文件通過律師交給報窮局,以尋求該局的批准。”
此外,從簽署買賣合約的日期算起,通常會有一個期限完成交易,獲告知尋求批准需要時間,請問:“這個期限從何時算起?”
●答:林若輝律師回答黃小姐的問題時指出,任何人在脫售未有個別地契或分層地契的產業之前,必須尋求發展商的批准;不過,假如發展商已清盤,賣方必須尋求官方財產管理人(Official Assignee)的批准。
從簽署買賣合約的日期算起,通常會有一個期限,譬如6個月,以便賣方律師向發展商或官方財產管理人提出批准交易申請,交易價餘款的支付,是在買方律師取得批准後才支付,買方一般獲得3個月時間繳付款項。
另外,針對尋求批准這事項,買賣雙方必須遵守一些特定條件,同樣的,這裡邊也有時間期限。
林律師表示,唯有在官方財產管理人籤批所有的文件,買方貸款銀行才會發放貸款的餘額。
與此同時,由於需要尋求有關方面的批准,嚴格來說,交易會拖比較長的時間才完成。此外,當全數屋款支付給賣方,買方才獲得產業的擁有權。
https://www.sinchew.com.my/20230904/房产买卖涉及报穷局-拖多久才会完成产权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