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水谈金融

同股不同权破坏港价值?/浑水

Tan KW
Publish date: Sat, 12 May 2018, 10:37 PM
Tan 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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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已经落实将会在香港,以同股不同权形式领先上市,可望成为新制下第一单首次公开募股(IPO)。

股权架构分成两部分,总之雷军那部分股数虽然比较少,但投票权却比较大,结果雷军于小米的控制和话语权千秋万世,永垂不朽。

同股不同权的道理和分析,过往我已经讲了太多。上次是因为监管机构的阻碍,政府财金系统未有定案,以致整个方案胎死腹中,否则第一只来港的不是小米,而是阿里巴巴。

排斥“特权”

大多数人对于“特权”有天生的排斥,正如政制议会内,总有一班反对派、非既得利益者反对特权阶级。

同股不同权的设定,就是设立特权阶级,让创办人和董事局可以长远、更牢稳地控制公司运作。

当然,同股不同权,对比传统认为“一股一权”的企业管治,的确是对小股东不利,因为假如创办人做一些伤害股东的操作,他们也不能以一般股权争夺方式扫走坏份子离开董事局,变成少了一些箝制创办人的手段。

扯开少少话题去讲,法律经济学家Henry Manne是(当年)少有支持内幕交易存在的经济学者,原因很简单,但概念够直观,容许这种优势存在可以修正市场,令市场更有效率。

这种“修正市场论”,我想顺手拈来,放在分析“同股不同权”的架构当中。

如果市场有多元选择,既容许一股一权的公司存在,也容许同股不同权的公司上市,那么投资者可以享受更多选择;如果他们发现公司不对劲,自然会卖早股份,比评论员更早着先机。

只要,在同股不同权的申请当中,没有欺诈,做足披露就可以了。

从股东的反应已可知一二,通常入股成为公司股东的基金界,是非常反对同股不同权,就是这个原因。如果公司损利股东利益,基金仓位大,转身难。

专业人士支持

专业人士当然是偏向支持,因为多了一个上市方式,市场大了,多点生意,又是既得利益作崇。

现存的上市公司也有表达意见,他们多数的立场是,最好同股不同权不只应用于新上市申请人,更应该应用于现有上市公司。

一股一权不一定是核心价值,这只是上市公司企业管治的一种方式,跟公民社会讲选举一人一票,并不等义。商业运作跟政治哲学不是同一回事,反而在右翼自由派角度,容许更多元选择,才是自由的核心价值。

别忘记,股东是有权对同股不同权公司,投下不信任的一票,所以市场监察是由股民去做。

来源:Insight Fortune

http://fb.com/muddydirtywater

http://www.enanyang.my/news/20180511/同股不同权破坏港价值浑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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